山丹:从关键处入手强化信访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2:51:49

  换届以来,甘肃省山丹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信访工作,每年都把信访工作纳入人大整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4个100%”(即:群众来访和上级批转信件登记率达100%,信访事件转办、交办率达100%,承办单位办理结果报告率达100%,信访事件群众反馈率达100%)的目标要求规范运行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措施办法,密切协作配合,从关键处入手,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从树立大局意识入手


  山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人大信访形势估计得严峻一些、把问题考虑得复杂一些、把工作措施制定得周全一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深刻认识信访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带着责任、满腔热情地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从建立组织机构入手


  设置成立了正科级建制的山丹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将其摆在与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等重要的位置,配置专职信访工作人员。成立了由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各委办主要负责人和“一府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人大主席为成员的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固定专人具体负责信访受理、督办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人大信访工作。


  从领导亲自接访入手


  山丹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主任会议及时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及重要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定期不定期地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提出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和指导性意见,形成领导主抓、各方联动、上下配合、左右衔接、齐抓共管的人大信访工作格局。


  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修订完善《山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法》,健全信访登记、领导接访、信件阅批、立案转办、督查催办、信访答复、信息反馈、审查结案、信访保密、立卷归档等制度,建立接待、处置群体性上访预案,形成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乡镇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协同联办机制。对于牵涉面广、处理难度较大的信访事项及重大越级信访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都及时与乡镇人大及“一府两院”沟通联系,定期不定期地召开通气会,互通信访信息,紧密协调配合,分解落实任务,调动各方力量,联动办理,督促信访事项妥善处理。
  归口办理机制。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属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转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督促、鼓励和支持承办单位积极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事项,杜绝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久拖不办或者上交矛盾一推了之现象,明确要求承办单位,既要及时向信访人答复,还要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办理结果,从而掌握真实情况,采取正确应对措施。
  分级办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属于乡镇、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均批转乡镇、部门负责办理。对无理缠访的上访人员,所在乡镇和部门要协助做好解劝工作。
  督查反馈机制。将人大信访转办工作纳入部门单位的绩效考评体系,对转交承办机关办理而未按期办结的信访事项要进行督办、催办。对办理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限期重新办理;仍然敷衍了事的,必要时也可以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实施督办,并作为对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年终考核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考评建议。


  从强化督办措施入手


  对交办渠道是否畅通、受理部门及承办人的责任是否落实、承办部门是否及时受理并按期报告办理结果、办理结果是否到位、信访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问题,综合运用发函、通报、调研、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增强信访办理实效。
  对一些情况复杂、处理难度较大的信访件,由主任会议专题研究、重点督办。疑难信访事项坚持邀请律师、司法人员商讨办理。同时,把信访信息作为制订工作计划、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分析,不断拓展监督层面,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及时向“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促使其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落实任务,促进相关工作。
  群众来信来访,大部分是由于其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同时也表明群众对人大寄予厚望。不管是何种来信来访,山丹县人大常委会都认真对待,即使面对情绪激动、言辞激烈的上访者也热情耐心接访。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扎实、到位、细致的信访工作,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