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5-01-22 12:52:02


 428日,平凉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社弟主持会议,副主任马森骏、万英、朱建国、朱同印,秘书长田志明及21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传达学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与民侨工委、财经与城建工委关于检查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议指出,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在各项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 


     会议认为,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任务,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使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上得到了一定改善。但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执法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治观念比较淡薄;监管责任落得不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监管执法工作没有形成合力;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监管机构的检测设备、队伍建设滞后。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政府责任重于泰山。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定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责任型政府和关注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负责地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一要加强普法宣传,强化培训教育,不断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二要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三要加大监管经费投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四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控制食品源头污染,杜绝和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五要提高风险监测能力,加强社会舆论监督,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公路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在保障全市平安畅通上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路建设方面也逐渐暴露出了一些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公路法》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加快公路建设,尽快解决我市东西出口不畅、南北交通“断头”的问题;确保公路养护资金、人员“双到位”,切实提高县乡公路养护水平;加大对公路控制红线内违规建筑、侵犯路产路权、超限运输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提高公路规划的长远性和科学性,着力打造“两大枢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副市长杨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2名全国人大代表、8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