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对信访工作提出新要求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2:52:41

  本报讯 近日,甘肃省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今年信访工作提出新要求。会议指出,“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对县人大常委会转交的信访案件要高度重视,把办理信访案件作为了解民情、顺乎民意、关注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大事来抓,真正使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把办理县人大常委会转交的信访案件列入议事日程,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做到领导、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确保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各部门在办理县人大常委会转交的信访案件过程中,要进一步注重改进办理方法,加大办理力度,注重办理实效,严禁出现“冷、横、硬”、“踢皮球”和工作不负责的官僚作风。对政策不清、不懂法律的上访人员,要耐心做好解释和劝说工作,争取群众的信任和理解。对确实有问题的案件,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分清是非,秉公办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办理不认真、应付差事的案件,县人大常委会将责成办理单位重新进行办理。
  各承办单位对县人大常委会转交的信访案件,能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一时不能答复的应将信访内容登记清楚,一个月内予以答复。信访案件从收到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确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超过六个月。结案后,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县人大常委会和答复信访人。县人大常委会信访机构和“一府两院”信访室要加强联系,抓好协调、催办工作,确保转办的信访案件都能如期结案,给上访人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同时,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多年来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印制了《华池县人大常委会来信来访处理意见单》和《华池县人大常委会来信来访处理意见催办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责任要求及工作考评奖罚办法,从接待、登记、批示、催办、答复等环节进行规范,促进信访工作科学、合理、规范、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