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浪 落实审议意见确保一方平安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2:58:57
在今年6月21日召开的甘肃省庄浪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县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了审议。审议指出,近年来,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地位不动摇、坚持“科教兴县”、“人才强县”发展战略,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及各中小学校的不懈努力,全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在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上,对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缺乏有效手段,校园周边安全及学生交通安全预防措施落实不力,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为此,会议建议进一步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根据庄浪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县政府及时制定了《庄浪县校外寄宿生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11个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关于校外寄宿制的职责,加强了对学生出租屋的监管。县教育局指导有校外寄宿生的68所学校制定了《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办法》,学校、班主任、房主、家长之间签订了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协议,通过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有效解决了全县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问题。
庄浪县公安局还联合教育、工商、文化、综治、城管等相关部门,对全县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及不卫生饮食摊点和非法经营书刊、音像摊点进行了突击大检查。依法取缔酒吧2家,非法书刊、音像摊点4处,美容美发店3家,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1处。针对县职教中心校外住宿学生人身安全经常受到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散人员侵害、危害,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等违法犯罪案件多发的现状,组织民警采取蹲点守候、设卡堵截等方式,一举粉碎了盘踞在校园周边的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抓获涉恶成员25名,破获抢劫、强奸、盗窃、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44起,有效维护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社会治安秩序。县公安局和县交警队还同时负责对城区学校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抽调交警、巡警和城区两个派出所20名警力负责放学时段的交通疏导和上学期间的不间断巡逻,力保广大师生安全。
与此同时,由县教育局负责为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保安87名,督促、指导城区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88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切实提高了校园安全防范水平。由县公安局负责,对乡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各派出所组织民警在学生上学、放学和晚自习期间易发案重要时段和地段加强值勤值守和巡逻盘查;对偏远村庄的学校依靠村委会、治保等基层组织,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巡逻防控,确保了全县师生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