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昌:作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3:01:29
近日,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报告》,并作出了《金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审议认为,“五五”普法以来,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全面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决议指出,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新形势,适应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新任务,全面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全区“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加快依法治区进程,在全区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决议要求,要进一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全区公民的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民作为重中之重;要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通过开办法制栏目、网站等,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全区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将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