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泽:出台《关于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3:01:46
近期,甘肃省临泽县人大常委会在总结近年来乡镇人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出台了《关于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细化为落实人员编制、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召开会议、依法行使职权、加强代表培训、搭建履职平台、开展争创活动、代表述职评议、保障活动经费、加强建议督办等23项工作规范。
该《意见》规定,乡镇人大每季度确定一天为代表活动日,组织在本乡镇的市、县、乡镇人大代表积极参加统一开展的代表视察、培训交流、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履职活动,为代表知情议政创造条件。每月确定一天(5日、10日或乡镇赶集日)为代表集中联系选民日,各代表小组提前公布开展联系选民日活动的代表姓名、联系地点、活动内容,代表在赶集地点、村委会等场所,设立较为醒目的联系点,定时集中联系选民。
该《意见》要求,乡镇人大要以引导代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参加履职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为主要目标,组织代表开展以“带头推动一项工作、集中联系一次选民、提一条意见建议”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履职活动;组织代表开展以“学习宣传好(带头学习宣传政策、法律、科技、文化等知识信息,争做农村实用科技政策法规的‘明白人’)、遵纪守法好(带头学法、懂法、守法,争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依法履职好(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积极参加各项代表活动,争做反映民意的‘代言人’)、致富帮困好(带头依靠科技致富,有具体致富项目,努力发展主导特色产业,积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争做科技致富、扶贫帮困的‘热心人’)、文明新风好(带头崇尚科学,坚持移风易俗,自觉维护稳定,争做文明新风、和谐社会的‘创建人’)”为主要内容的“五个好”争创活动。制定具体争创目标,明确具体任务和标准要求,采取集中培训代表、实行履职承诺、开展履职交流等措施,引导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自觉履职,带头协助政府推动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该《意见》规定,在县、乡镇人大代表中推行代表履职情况登记通报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对县、乡镇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提出建议等情况和闭会期间联系选民、开展调研、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带头推动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登记。年中、年底各汇总通报一次。闭会期间,代表参与履职时间,市、县人大代表人均每年不少于15日,乡镇人大代表人均每年不少于7日。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县、乡镇人大代表重点围绕学习宣传、会议审议、“三个一”履职活动等内容,以“五个好” 为标准,按照代表个人述职、选民代表评议、代表履职情况通报、代表履职满意度测评、代表小组反馈意见并督促整改等程序,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接受选民监督,激发代表履职动力。
该《意见》要求,乡镇人大要有专用办公室,达到“六有”标准:即有牌子、有图板、有桌椅、有制度、有柜子、有档案;建立 “六簿一册”:即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学习登记簿、代表活动登记簿、代表先进事迹登记簿、人大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代表意见建议登记簿和代表花名册,资料齐全,分类归档,专人负责。
该《意见》还就乡镇人大活动经费保障做了明确规定。将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和代表培训经费,依法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专项使用;并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