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 调查确定工作评议对象

稿件来源:市州 发布时间:2015-01-22 13:10:53

近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完善评议工作流程,采取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广泛征求了区级四大班子领导、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区委部门、区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各乡镇、社区、人民团体、驻肃金融单位及部分企业和市区人大代表的意见。根据调查汇总情况,区人大常委会选择意见最集中的政府工作部门和辖区内垂直管理部门提交主任会议研究,报区委同意,并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确定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肃州分局作为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评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