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 努力创新 认真履职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3:13:27

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三项基本职权。近年来,甘肃省华亭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履行基本职权,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转型跨越,审议决定重大事项。2011年10月,华亭县召开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工作报告,规划了全县发展蓝图,决定了全县重大事项,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班子和法、检两院院长。一年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充实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领域,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年共召开17次主任会议、7次常委会会议,围绕全县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事项,听取审议了关于全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变更情况、关于全县2011年财政决算和2012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六五”普法规划说明等专项工作报告8项,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关于集中联系走访代表、代表意见建议督办、执法检查、调研等方面的专题报告、汇报14项,作出决议、决定3项。


聚焦民生问题,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华亭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先后对《城市规划法》、《水法》、《防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县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城区集中供热、中小学教育发展和治河增地等事关民生的问题进行了6次调研,对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和10件实事落实情况进行了视察,对群众普遍关心的行路难、吃水难、就医难、上学难等一些代表意见建议进行了现场督办落实,较好地解决了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热切希望解决的一些实际困难和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在多年来备受代表关注的治河增地问题上,新一届华亭县人大常委会继续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投资7279.87万元,治理河堤73.55公里,增地1710亩。


着眼提高任命干部能力,依法行使任免职权。人事任免,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新一届华亭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加强对干部的任免管理和任后监督。在依法搞好人事任免工作的同时,华亭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公心对待干部,用心爱护干部,真心帮助干部,诚心支持干部,采取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现场督办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强化对任命干部执法行为和履职情况的监督。2012年,华亭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免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65人,补选市人大代表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