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庆阳 筑牢反腐倡廉“五道墙”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3:23:20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及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近日,甘肃省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了《2013年市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从五个方面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政责任制。
全面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全体机关干部要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规章制度,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党委和纪检部门关于廉洁自律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认清反腐倡廉的形势,自觉做到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二十二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着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和效能风暴行动,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群众满意、促进发展为目的,着力在“六大行动”上深入推进、持续深化上下功夫,努力在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要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建设,有效提升人大机关的整体形象,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适时开展廉洁谈话教育。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党支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适时对责任对象进行廉洁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抓住源头,重视苗头,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中形成尊廉、崇廉、爱廉的良好氛围,防患于未然,杜绝不正之风的发生。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拒腐防变网络。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深化“党委负总责,支部各负其责,班子领导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机关各委办、各科室、各支部对照相应工作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扎实的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一级地落到实处,做到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形成既独立又联动的拒腐防变新格局。
逐步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反映社情民意,高度关注民生。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改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办理的质量;认真做好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好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切实解决好事关庆阳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党风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及时挖掘、总结推广基层和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健全完善有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