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银 完善制度 改进会风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3:25:58
为进一步严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纪律,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权的长效机制,近日,甘肃省白银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健全。
强化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地位及职责,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提升履职质量。制度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出席会议前,要围绕会议议题学习相关法律和政策法规,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前审阅相关资料,做好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审议时要积极发表意见,围绕审议议题提出意见建议;表决时要严肃、认真,依法按程序表达自己的意愿。
恪守议事规则,遵守会场纪律。制度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注意保守秘密,妥善保管会议的文件、资料,对不应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传播;出席会议期间,应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不得在会场内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不得中途退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退席的,须经常委会主任或会议主持人的同意。
严格请假制度,按时出席会议。制度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兼职委员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委员职务的关系,保证按时出席会议;如长期不能出席会议,应主动提出辞职;一年内累计三次缺席常委会会议的,应在常委会上作出说明;一年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同意三次以上不出席常委会会议的,应当辞去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应提前向常委会主任或者秘书长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