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峪关:基层法检两院设立历程中的人大身影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3:27:04
近日,甘肃省嘉峪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这标志着该市终于形成了完整的地方审判和检察体系,也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此历程中,有来自各方的不懈努力,更饱含着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持续不断的关注和支持。
要求提出,源于信访督办
2007年,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在对该市人大信访件的督办中,发现涉诉信访比例很高,通过对近年人大信访情况的分析,大家发现,每年的涉诉信访均占当年人大信访总量的68%以上。为此,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了解到涉诉信访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该市无基层法院,再审案件均须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赴兰费用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于是,部分当事人宁愿选择信访、甚至缠访而不是上诉。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检两院要共同努力,早日促成基层法检两院的设立。
关键环节,两度专题考察
据悉,2008年,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法工委和市法检两院同志赴东莞、中山、三亚等市进行考察,就设立基层法检两院进行了论证,理清了申请程序,正式启动了申请设立基层法检两院之旅。2012年,该市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代工委、市法检两院和市委组织部同志,赴三亚、东莞就基层法检两院的组织运行、相关人事任免、工作监督等进行了考察。
两次考察,时间不同,内容不同,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基层法检两院的尽快设立、良好运转,从而理顺审判、检察工作机制,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拓宽渠道,持续协力推进
2008年,在甘肃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嘉峪关代表团提出了《关于设立嘉峪关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建议》和《关于设立嘉峪关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建议》。2008年3月,该市人大常委会赴外考察后,向省人大常委会就考察情况和需要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提交了报告。在随后的几次省人代会上,该市设立基层法检两院的问题成为嘉峪关代表团分团会议的审议内容之一,并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法检两院的高度重视。
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终于迎来了批准设立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喜讯。
嘉峪关市基层法检两院的设立,是省市各级法检两院直接努力争取的结果,也始终活跃着省市人大常委会不懈支持的身影。正如在该市近日举办的《监督法》讲座上,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祁永安所指出的:“监督是一种责任,监督也是一种支持。”监督与支持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要义,二者始终并行不悖,都是为了经济发展、为了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