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增进相互交流 加强民族立法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3:29:24


8月16日,由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幸福带领的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代表团,参加了全国六省区蒙古族自治县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布克赛尔蒙古族自治县召开的民族立法研讨会。


据悉,本次研讨会是由和布克赛尔县承办的一次全国六省区七个蒙古族自治县民族立法研讨会,来自吉林、辽宁、黑龙江、青海、甘肃、新疆的40多位蒙古族自治县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主要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目标和要求进行,来自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族自治县、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的人大代表立足人大工作的实际谈了民族立法工作的经验和体会。从会议交流的情况来看,各蒙古族自治县的经验介绍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各具特色,对所探讨的问题有较深层次的研究,总结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和做法。研讨会上,肃北县人大常委会介绍了该县民族立法工作情况、经验及取得的成就,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民族立法工作,提高民族立法质量,使民族自治权更好地得到行使,更快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研讨交流。


与会代表一致表示,民族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回顾地方人大近30年的民族立法实践,大家深刻体会到,加强民族立法工作,必须要围绕经济发展,制定立法规划,明确立法责任;要维护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色,促进经济发展,在立法过程中,既坚持一切地方单行条例和变通规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的原则,又坚持从自治县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为民族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原则;要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先进经验,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


此次研讨会的召开,为各蒙古族自治县做好新时期、新阶段地方立法工作搭建起一个很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方立法工作到起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