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全市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情况纪略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3:32:24
让机制创新激发现代农业发展强劲动力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全市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情况纪略
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浪潮下,农村“谁来种地”、“怎样种地”、“怎样增收”问题日益突显。如何通过转方式、调结构、促服务,最大限度地聚合农业生产内生动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是当前“三农”工作中亟待破解的一道重大课题。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怎样通过生产经营机制创新激活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潜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2013年9月,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全市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情况开展了专题调查研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将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作为调研重点,做到了调查研究有的放矢
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涵盖的内容比较广泛。为了使专题调查研究更具针对性,平凉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常委会相关组成人员和政府农牧、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在收集、学习2013年中央1号文件及有关农业生产经营机制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全市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制定了专题调查研究实施方案。
第一次制定的方案提出,要围绕培育壮大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内容,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和座谈讨论等方式开展调研。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该方案时,主任、党组书记赵景山提出,方案拟定的调研内容太宽泛,容易浮在上面,将来形成的调研报告可能是什么事也说不清、说不透,就会失去通过专题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
“对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本身就是一个带有探讨性的问题。我们可以考虑收紧拳头,把重点放在农业生产经营机制上,探寻在机制创新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是怎样运行的?效果怎样?把这个事情回答清、讲透彻,我们的调研就是成功的。”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调研组组长张立新一语中的。
于是,调研组又重新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将专题调查研究的内容锁定在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这一重点上,提出围绕培育壮大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现代农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规范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的联结机制,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诸如农村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开展专题调查研究。
调研了解到,通过土地流转,引入农业公司或承包大户规模化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可实现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民增收、培育新型农民的“四赢”,让农业有奔头、农民有甜头
“我们这次调研不是观摩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更不能满足于县区政府准备的点和文字材料,而是要对一些经营机制好的典型从内部构架、运作方式上进行探究,挖掘一些可以在全市推广的经验。要多问基层干部和群众,多从生产一线了解真实情况,为我们将来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供参考。”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调研组组长张立新在检查中一直这样叮嘱检查组成员。
成立于2007年7月的静宁县格瑞苹果专业合作社,是甘肃省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1200多人。该合作社对社员果品实行统一培训、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贮藏、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注册了“葫芦河”果品商标,辐射带动7100多户农民发展苹果生产,指导认证格瑞有机苹果基地3000亩。2012年,果品销售收入2500万元,合作社社员较非社员户均增收25%以上。在2013年武汉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格瑞苹果专业合作社代表平凉市苹果专业合作社参会,受到了众多客商的青睐。
“你们合作社现有多少社员?”“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是怎样的?”“合作社运行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在静宁县格瑞苹果专业合作社调研时,调研组成员不断询问社长景永学。
在景永学回答提问中,调研组成员、平凉市农业经营管理站副站长马国锋不时插话,谈论自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农民合作社是建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专业的、自愿和民主的经济组织。通过合作社这种形式,可以有效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脱节的问题,有利于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
马国锋还鼓励说,你们的做法是成功的,符合法律,符合市场规律。
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平凉市围绕草畜、果、菜产业开发,积极鼓励、引导和扶持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大户发展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特色产业为依托、龙头企业为带动、专业大户为骨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格局。截至2013年6月,全市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128个,其中:种植业619个,畜牧业379个,林业49个,新成立合作社联合社2个,有4个合作社进入甘肃省“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静宁县格瑞苹果专业合作社和庄浪县强庄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吸纳农民会员10.7万户,辐射带动农户10.2万户,会员和辐射带动农户数占到全市总农户的48.6%。
在北京客商李晖建办的静宁县威戎镇现代苹果产业技术推广示范园、甘肃绿谷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明晖农林有限责任公司建办的崆峒区柳湖乡永红标准化果园示范点,静宁县种果能手郭昆在泾川县党原乡兴建的千亩果园示范点等农业企业调研时,调研组成员最为关注的是这些农业企业、专业经营大户土地流转、流转土地农民的利益等问题。
在与郭昆交谈中,张立新直截了当地问郭昆为什么不在静宁本县发展,却要选择泾川县党原这个地方种果?郭昆道出了自己的想法:自己在静宁老家只有十多亩果园,想扩大规模,人多地少,没有合适的地块。而泾川这边地块好,县乡从水、路、电等方面都能给予大力支持。更重要的是,党原乡养殖业发展比较快,栽植果园有充足的有机肥。
郭昆说,计划在党原乡西联、城刘、东联、高寨4个村流转土地2000亩,租期20年。在付给农民土地租金的同时,还可以让附近农民就地在园内打工挣钱、参与果园管理、学习苹果种植技术。
调研组成员认为,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引入农业公司或承包大户规模化发展农村特色产业,不仅可以实现生产要素的最大聚合和农民生产理念的更新,而且还可以实现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民增收、培育新型农民的“四赢”,让农业有奔头、农民有甜头。
另据调研组了解,现代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必须以土地适度规模集中为基础。但是,目前产业规划区内一些不愿发展或无能力发展,又不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造成的“插花田”现象,是制约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经营的一个重要阻碍,基层干部群众对此颇为“头痛”。
泾川县汭丰乡枣林子村的做法是:在蔬菜园区建设中,对规划区内不愿种菜、不会种菜的农户,由乡村出面协调,与愿意建棚种菜的农户将土地按一定比例进行倒兑互换,促使土地向产业大户和园区集中。调研组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种做法既实现了产业规模经营,又不损伤群众权益,值得在全市借鉴推广。
据了解,近年来,平凉市各级政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着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采取倒兑、转包、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积极稳妥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有序流转,并积极整合项目资金配套建设水、路、电、房等,吸引专业能手、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建办产业基地,带动农户发展。截至2013年6月,平凉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0.5%,其中规模经营面积占流转面积的84.2%,带动和发展了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
平凉市现代农业发展初步形成的多种经营主体竞相发展的格局、初步探索出的四种利益联结新机制、六种实现形式,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极大兴趣。但有地无人种、土地有序流转不畅等问题,同样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关注
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对于各级政府来说是一个新的命题。虽然在以往的工作中一直在抓,但对基层和群众创造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却缺乏系统、深入的总结和归纳。如何从现场调研得来的大量感性材料中找出亮点、创新点,进而汇聚成指导、推动面上工作的对策建议,是这次调研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于是,调研组紧扣调研方案确定的重点,集思广益,在总结归纳基层和群众实践创造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对掌握了解的情况多维度进行“过滤”、筛选,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数易其稿,向平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了调研报告。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当前,平凉市现代农业发展在主体培育方面已初步形成了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园区等多种经营主体竞相发展的格局。在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初步探索出了龙头企业带动型、农业企业引领型、合作组织支撑型、专业大户帮扶型四种利益联结新机制,形成了专业大户或能手创办合作社、带动农户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协会)自办加工和流通实体,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建立产业基地,合作社与大型超市合作、农超对接或建立直销店,村“两委”班子与合作社融合,合作社之间联合等六种实现形式,推动了全市现代农业向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积极构建了市、县、乡三级农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控等服务体系,完善“行政+技术”双轨产业开发、技术承包、抓点示范等机制。这些做法和成绩,为平凉市现代农业发展探索了新路,注入了不竭动力,在今后工作中应进一步总结完善和推广。
对报告中提及的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和儿童家庭呈增长趋势,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缺乏,有地无人种或无精壮劳力集约经营、土地弃耕或撂荒的问题;土地有序流转不畅,导致区域产业发展规划难以落实,配套政策有待完善的问题;农业生产融资困难,新型农业生产实体缺乏及时有效的信贷支持的问题等,同样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关注和深刻思考。
张立新审议时认为,应当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支持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的实施意见,建立特色产业、种养大户等奖励扶助政策,从制度和政策层面逐步规范。比如对弃耕撂荒地,可以制定出台一些政策,通过倒兑整合、整体打包,像抓工业招商引资一样抓农业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城市工商资本等投资创办农业企业和经济实体。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庄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亮,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静宁县余湾乡党委书记刘桂香等也认为,应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和高效农业技术推广,整合培训资源,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强化对群众的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同时,应探索完善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倒兑、转让、土地作价入股等有偿退出办法,研究解决土地流转“梗阻”问题,使土地经营权按照农户的实际和意愿,依法合理顺畅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有效集中和最佳配置。
结合会议审议,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从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和先进典型的推广、促进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推动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确保各类社会化服务产品有效供给、加强配套政策和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对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提出了建议。
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后,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在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的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获全票通过
会议审议并非人大监督的终结。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后,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继续跟踪监督,在2014年2月28日召开的平凉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平凉市政府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来抓,围绕“谁来种地”、“怎样种地”、“怎样增收”、“职能怎么转”等问题,积极寻找破解农村种地困局的良方。
为了切实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平凉市先后出台了5个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专门文件。2013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289个,其中有164个发展较好的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示范社;有23个合作社拥有自己的商标,30个合作社拥有农产品质量认证,4个合作社进入甘肃省“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232个合作社开展了盈余分配,合作社成员较同行业非成员年均增收22%。
在大力鼓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同时,平凉市还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重点,大力培育多元化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高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以果产业为例,依托土地流转,全市果园栽植区域由川塬地向山台区延伸,栽植规模由零星分散向集中连片拓展,实现了基地带农户、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联农户的发展格局。截至2013年底,全市从事果业生产的农民占农业人口的31.77%以上,农民人均果树经济林面积1.3亩,人均果品收入1667元,较2012年增长76.8%。果产业在农民收入中的占比逐年增加,已成为对农民最有吸引力的产业,也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之一。
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离不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跟进。围绕落实审议意见,平凉市各级政府加快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积极推进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多样化的生产经营服务。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多元服务主体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13年底,全市有7个县(区)、92个乡(镇)、1176个村建立了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和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点,推进了家庭经营向集约化方向转变、统一经营向组织化程度转变。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平凉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高度重视,整改措施具体,审议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落实。满意度测评中,该项报告获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