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渭:亮剑城市违建“顽疾”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3:32:44
近日,甘肃省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县政府《关于县城区建设管理与违法建筑整治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直陈违法建设各种乱象,分析违法建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监督之剑直指城市违法建设“顽疾”。
增加议题 专题调查
去年以来,通渭县城区乱搭乱建、无证私建、抢建“种房”、圈占耕地、非法买卖土地,甚至楼上盖楼、房上加房、侵占水渠、抢占巷道……违法建筑以种种面目,蚕食着城市化建设的宝贵成果,甚至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步伐。违法建设一度失控蔓延,不但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城市形象,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阻碍了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抓住这一热点问题,认真研究讨论,决定增加第十三次常委会会议议题,成立调查组,专题对城区建设管理与违法建筑整治情况进行调查。
深刻分析 揭示原因
在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分管城市建设管理的副县长报告违法建设整治情况后,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揭示出城市违建“顽疾”的深层次原因:
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务工、陪读人员大量涌入,租房需求空前高涨,建筑市场异常活跃,经济利益迅速膨胀,直接刺激了违法建筑多发频发。一是从非法买卖土地中牟取暴利。据调查,政府依法征收补偿与非法倒卖土地所得差价巨大,一些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非法买卖土地,助长了违法建设歪风。二是在拆迁补偿中获取暴利。部分抢占地皮、临时修建搭建的房屋成本与政府拆迁补偿安置差价过高,导致一些人铤而走险,大肆抢修抢建。三是房租收入高。当前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简陋房屋,年出租收入就达1000元以上,这也催生了大量违法建筑。
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相关单位配合不力,相互推诿扯皮,责任不明确,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执法查处力度不大,处罚不到位,甚至执法不公、厚此薄彼、以罚代法,从而出现了顶风抢建、违法乱建、有令不行、令行不止的乱象,导致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势头迅速蔓延以致失控。
提出建议 消除“顽疾”
针对导致城市违法建设的原因,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消除“顽疾”的建议:
用利益导向遏制利益驱动。在今后的城市改造、征地拆迁、违法建筑查处工作中,要建立健全评估标准和利益导向工作机制,对宅基地、耕地、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筑进行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突出利益导向,依法合理补偿,切断违法建筑的利益链条。
用及早行动刹住蔓延势头。要实施全天候监控,一旦发现有动砖动土迹象,就立即介入,并采取强制措施,叫停新建和续建违法建筑,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非法侵占耕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重点项目实施的违法建筑,从其地基开始动工时就要及早介入,采取措施,从严查处,坚决制止。
用责任制纠正执法不力。县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职责明确、相互配合、联合行动、重点整治的部门联动经常性工作机制,对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进行问责。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执法主体,履行各自职责,杜绝因推诿扯皮而导致违法建筑形成事实。
增加议题 专题调查
去年以来,通渭县城区乱搭乱建、无证私建、抢建“种房”、圈占耕地、非法买卖土地,甚至楼上盖楼、房上加房、侵占水渠、抢占巷道……违法建筑以种种面目,蚕食着城市化建设的宝贵成果,甚至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步伐。违法建设一度失控蔓延,不但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城市形象,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阻碍了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抓住这一热点问题,认真研究讨论,决定增加第十三次常委会会议议题,成立调查组,专题对城区建设管理与违法建筑整治情况进行调查。
深刻分析 揭示原因
在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分管城市建设管理的副县长报告违法建设整治情况后,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揭示出城市违建“顽疾”的深层次原因:
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务工、陪读人员大量涌入,租房需求空前高涨,建筑市场异常活跃,经济利益迅速膨胀,直接刺激了违法建筑多发频发。一是从非法买卖土地中牟取暴利。据调查,政府依法征收补偿与非法倒卖土地所得差价巨大,一些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非法买卖土地,助长了违法建设歪风。二是在拆迁补偿中获取暴利。部分抢占地皮、临时修建搭建的房屋成本与政府拆迁补偿安置差价过高,导致一些人铤而走险,大肆抢修抢建。三是房租收入高。当前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简陋房屋,年出租收入就达1000元以上,这也催生了大量违法建筑。
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相关单位配合不力,相互推诿扯皮,责任不明确,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执法查处力度不大,处罚不到位,甚至执法不公、厚此薄彼、以罚代法,从而出现了顶风抢建、违法乱建、有令不行、令行不止的乱象,导致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势头迅速蔓延以致失控。
提出建议 消除“顽疾”
针对导致城市违法建设的原因,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消除“顽疾”的建议:
用利益导向遏制利益驱动。在今后的城市改造、征地拆迁、违法建筑查处工作中,要建立健全评估标准和利益导向工作机制,对宅基地、耕地、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筑进行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突出利益导向,依法合理补偿,切断违法建筑的利益链条。
用及早行动刹住蔓延势头。要实施全天候监控,一旦发现有动砖动土迹象,就立即介入,并采取强制措施,叫停新建和续建违法建筑,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非法侵占耕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重点项目实施的违法建筑,从其地基开始动工时就要及早介入,采取措施,从严查处,坚决制止。
用责任制纠正执法不力。县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职责明确、相互配合、联合行动、重点整治的部门联动经常性工作机制,对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进行问责。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执法主体,履行各自职责,杜绝因推诿扯皮而导致违法建筑形成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