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纪实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3:34:14

     近年来,随着甘肃省庆阳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特别是石油煤炭等优势资源开发迅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当地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审时度势,积极作为,将生态环境保护这个关系老百姓根本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列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选准监督议题,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协调发展。

  深入开展视察调研,力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

  2013年12月,庆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水资源利用和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这是继2012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调研之后,2013年再次将水资源利用和保护工作作为常委会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当年工作要点。

  “水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也是生态安全的源头保障,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一两次监督检查就能解决问题的。它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长期监督机制,时刻关注,紧盯不放,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振伟说。

  2012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深入全市8县区农村人饮安全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石油作业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盐环定扬黄甜水堡调蓄引水工程、油区标准化井场等,对水资源利用和保护工作进行了调查。

  庆阳市是一个水资源匮乏、旱涝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历史上靠天吃饭,靠天取水,地表水是城乡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来源,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92立方米,是全省、全国人均占有量的25.39%和13.27%,水资源的保有量十分脆弱,一遇干旱少雨,一些北部县乡即闹水荒。

  针对全市水资源保护和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调研组提出,要切实利用好全市现有的水资源,建设一批事关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利工程。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之中,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认真解决油区污水治理和废水回收利用等事关民生问题,逐步形成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良性循环机制,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

  调研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时,一位参加调研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说:“目前,全市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较弱,骨干水利工程、农村安全饮水、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以及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很大,对全市水资源保护和利用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长期关注。这次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及时向参加调研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反馈,要求认真整改落实。但是整改落实需要一个过程,整改效果需要过一个时期才能显现出来。因此,建议明年继续开展一次调研。”

  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2013年,常委会再次组织调研组开展全市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先后对全市石油开发、能源化基地建设、节能减排、水污染防治、矿产资源管理等10多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视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50多条。

  2012年,先后两次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了全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情况和石油资源开发工作,针对资源产业化开发与生态脆弱、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建议市政府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坚定不移地以资源产业开发为主攻点,加快开发进度,扩大产能,提高产量,延伸产业链条;坚持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探索地企双赢新机制新办法,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督促油田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013年5月,对全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理念和实践知识;强化法规政策保障措施,切实落实涉及资源配置、经济补偿、财政扶持、废旧利用、政府采购等法规政策;加快推进产业基地、开发园区、产业链条、重点项目等基本载体建设,着力抓好以节能、节材、节水为重点的循环社会建设,确保环境保护法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对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配合,全力支持,及时分析研究视察调研报告提供的情况和指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坚持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生态环保投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一些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为了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进各项节水措施的落实,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庆阳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庆阳市非常规水源利用管理办法》和《庆阳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办法》,加大了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环境整治和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饮用水质量安全。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生态环保问题得到解决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被列入庆阳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作为正在开发中的资源型城市,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在年度工作安排上始终坚持监督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合拍,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水污染防治、矿产资源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6项,下发审议意见书6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30多条,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得到解决。

  2013年8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报告》。针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重开发轻保护”、植被破坏、水土流失、采空区塌陷,以及一些矿区因选矿、采矿而形成的废水废弃物等处置不当,造成了矿区水体和土壤污染,对农作物和饮用水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环境治理欠账多,整治任务重,难度大的问题,向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矿产资源法规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依法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加大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力度,强化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基层监督网络,建设一支作风硬、业务精、廉洁奉公的执法队伍。

  2013年初,根据群众反映和代表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水污染防治情况的工作报告》作为2013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

  2013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深入部分县区和相关单位,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在10月25日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后,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水污染防治情况的工作报告》。

  在审议中,针对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参会人员发言踊跃,不遮掩,不回避,直击要害,会议气氛严肃而热烈。

  一位参加调查活动的常委会委员说:“由于污染严重,群众原有的饮用水源不得不废弃,而要到很远的地方取水,费时费力费财,让人痛心。我们建设大型能源化工基地,不仅要金山银山,更要清水绿山,决不能以牺牲子孙生存环境求发展。”

  与会组成人员的激烈发言和调查报告中的翔实事例震撼了所有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市水污染防治法工作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进一步抓好法律法规宣传、落实防治责任、加强“两污”处理、督促有关工业企业配套建设治污处理系统、规范“三废”无害化处理、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对整改工作开展督查,使常委会意见建议得到了较好落实。一位市政府负责人说:“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后交由报告机关研究处理的法律文书,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约束力。对审议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市政府一定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全力改进,不辜负全市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重托。”

  全力跟踪督查,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得到全面落实

  2014年3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关于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对整改工作认识明确,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对整改工作表示满意,并按照《庆阳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意见整改工作情况获得通过。

  一位常委会负责人说:“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关键在于监督意见能够落实,而跟踪问效正是确保程序转化为实质的重要举措。一旦人大常委会启动了监督程序,就要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为了增强监督实效,庆阳市人大常委会采取跟踪监督问效的方式,一方面对当年提出的监督意见,要求“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限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另一方面对上年度发出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问效。

  2013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并在3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为确保审议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2014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督查组,对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审议意见下发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工作,对审议意见逐条进行分析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列出整改内容、方法、时间和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把矿产资源开发综合整治任务与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和有关单位,促进问题的解决。市政府把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纳入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

  针对乡村群众对矿产资源法规政策知晓程度不高、随意采挖等问题,各级国土部门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法规政策,利用专题宣传日、纪念日为契机,深入乡镇和石油煤炭、砂石勘查开采重点区域,印发宣传资料、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

  针对行政执法人员法规政策不熟练、工作水平不高的问题,各级国土部门制订培训计划,采取轮流讲课、集中辅导等方式,促其掌握矿产资源法规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熟知国家有关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法规政策,增强依法管矿的意识和执法能力。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对矿产资源违法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和跟踪报道,以案说法,增强矿产资源执法的威慑力。

  市县各级政府将常规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针对无证开采、乱挖滥采、越界开采、采富弃贫、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加大了整治力度,审议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得到了纠正和改进。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把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准入关,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辖区内所有煤炭资源合法矿井和非煤矿山全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从事矿山资源开发。矿山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加大日常监管,对煤炭采选业及非煤矿山的环境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健全了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遏制了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一位列席会议的市政府负责人感慨地说:“人大持续跟踪督办,让我们真正感觉到了人大依法监督的力量。只有变压力为动力,把审议意见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才是对人民群众的最好交代。”

     不断创新监督内容,促使生态环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双赢”

  2013年5月,庆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后下发实施,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支持市政府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另一项有力举措。

  意见提出,坚持生态市建设方略,走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之路,以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和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区”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促进稳定为工作方针,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把环境保护工作推向以环保优化发展、全面防治污染、全面加强执法监管、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阶段。到2015年,全面完成全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不断加强,环境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形成,环境综合指数呈现改善,生态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高。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用,积极抓落实、干到位,先后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油区环境保护和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庆阳市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程序》等6件涉及资源开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促使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资源综合开发、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维护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为推动“两型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深入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也是庆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先后围绕“追踪水污染”、“人与自然和谐”、“节能减排与生态文明”等宣传主题,组织记者采访组对一些环境敏感区和污染突出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采访和宣传报道,集人大依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之势,为市政府与长庆油田公司“3·16纪要”生成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系列规划性文件的制定出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3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把水污染防治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和环保世纪行主题活动合并进行,促使全市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级政府把保障和改善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依法限期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现有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进行了限期治理;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措施,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促使农村环境卫生不断改善。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最清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也是代表建议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近年来,在市人代会提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代表建议达到20多件。市人大常委会有意识加强代表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办理工作,以此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

  在2013年1月召开的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庆城县代表团提出关于在庆城县筹建油田固废处置场的建议。建议交办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经过实地调研了解到,庆城县是石油开采重点县域,在石油钻采过程中,含油废水和岩屑泥浆等废弃物采用自然蒸发和就地掩埋的方式处理,给地下水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急需建设一座油田固废处置场。市政府经过多次协调,由石油开发单位投资2000万元,在庆城县董家滩开工建设油田固废处置厂,现已建成投运。

  这些事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