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肃南:皇城镇党委首次将人大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4-03 07:56:47
近年来,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城镇党委非常重视镇人大工作,指导镇人大先后制定了《人大代表履职考勤考核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制度》、《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完善了人大工作管理运行机制。镇政府足额安排人代会会议经费、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落实不脱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误工补贴,全力支持镇人大建成“人大代表之家”。2014年,张掖市人大常委会授予皇城镇人大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确保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2015年,皇城镇党委决定,将镇人大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范围,首次纳入农牧村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
据悉,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百分制考核,要求村“两委”在群众中宣传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的加30分,不宣传学习不得分,宣传学习不全面扣15分;闭会期间代表走访选民、征集意见建议、人代会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加30分,不走访选民扣10分,年内没有向镇人大或人代会提出建议不得分;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活动加20分,督促代表按时参加镇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加20分,一位代表不参加述职评议扣5分,一位代表一次不参加镇人大组织的活动扣2分(通讯员 吴红旗 兰自文 安海龙)
据悉,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百分制考核,要求村“两委”在群众中宣传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的加30分,不宣传学习不得分,宣传学习不全面扣15分;闭会期间代表走访选民、征集意见建议、人代会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加30分,不走访选民扣10分,年内没有向镇人大或人代会提出建议不得分;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活动加20分,督促代表按时参加镇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加20分,一位代表不参加述职评议扣5分,一位代表一次不参加镇人大组织的活动扣2分(通讯员 吴红旗 兰自文 安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