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宁 “三个优化”确保信访工作见实效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5-26 09:24:58
近年来,针对日益复杂严峻的信访形势,甘肃省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一项民生工程来抓,通过优化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机制三项重要举措,结合静宁实际,调整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
优化工作程序,信访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
为了使信访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了信访室工作职责,确保信访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和实行了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形成了常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主任亲自抓,办公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常委会主要领导按照程序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定期阅批信访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规定常委会信访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严格按照认真阅件、详细登记、及时转办、重点交办“四个步骤”及时处理信访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论大事、小事一律认真登记,对收到的信访件一律认真拆阅,对需要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的信访件一律第一时间交办,对重点信访件坚决实施重点督办。
优化工作方法,信访工作进一步具体化、精细化
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从注重解决信访案件中的实际问题入手,坚持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做到热心、耐心、诚心、真心服务,切实把事情办好,办实,使上访人进门舒心,出门安心。
加强对信访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访队伍的综合素质,坚持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营造和谐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坚持主动下访,深入调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仅仅局限于口头交谈和书面材料,而是经常深入社区、深入乡镇、深入村组了解实际情况,坚持与信访当事人见面,杜绝偏听偏信,做好调查笔录,注重多方面分析研究信访问题实质,全面掌握详细资料,力求透过简单的信访问题抓住本质,更好更快地解决信访矛盾。
在此基础上,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督办到现场、督办看实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问题解决好、事情办实在,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力求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
优化工作机制,信访工作进一步科学化、深入化
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信访限期办结通报制,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办理质量。特别注重把群众诉求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影响重大的信访案件以及上级人大交办的信访件,列入常委会调研、视察、检查和审议的重点内容,把信访工作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大督办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依法维护信访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人大代表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生活在群众之中,熟悉社情民意,了解当地信访问题发生的原因,也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能够随时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能在群众中宣传法律和政策。为此,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资源优势和特殊作用,通过人大代表做群众思想工作,把信访触角延伸到社区、农村,将信访苗头解决在基层,为把激烈矛盾争端化解于无形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据悉,2014年以来,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累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余件。这些信访件中,当面解释疏导、息访息诉的12件,需要进行解释、当场已答复的法律及政策咨询10件(批),属疑难问题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应作答复的30件。截至目前,已办结并向当事人书面答复27件,办结率90%、满意率100%。(陈雄)
优化工作程序,信访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
为了使信访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了信访室工作职责,确保信访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和实行了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形成了常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主任亲自抓,办公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常委会主要领导按照程序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定期阅批信访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规定常委会信访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严格按照认真阅件、详细登记、及时转办、重点交办“四个步骤”及时处理信访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论大事、小事一律认真登记,对收到的信访件一律认真拆阅,对需要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的信访件一律第一时间交办,对重点信访件坚决实施重点督办。
优化工作方法,信访工作进一步具体化、精细化
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从注重解决信访案件中的实际问题入手,坚持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做到热心、耐心、诚心、真心服务,切实把事情办好,办实,使上访人进门舒心,出门安心。
加强对信访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访队伍的综合素质,坚持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营造和谐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坚持主动下访,深入调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仅仅局限于口头交谈和书面材料,而是经常深入社区、深入乡镇、深入村组了解实际情况,坚持与信访当事人见面,杜绝偏听偏信,做好调查笔录,注重多方面分析研究信访问题实质,全面掌握详细资料,力求透过简单的信访问题抓住本质,更好更快地解决信访矛盾。
在此基础上,静宁县人大常委会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督办到现场、督办看实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问题解决好、事情办实在,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力求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
优化工作机制,信访工作进一步科学化、深入化
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信访限期办结通报制,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办理质量。特别注重把群众诉求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影响重大的信访案件以及上级人大交办的信访件,列入常委会调研、视察、检查和审议的重点内容,把信访工作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大督办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依法维护信访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人大代表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生活在群众之中,熟悉社情民意,了解当地信访问题发生的原因,也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能够随时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能在群众中宣传法律和政策。为此,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资源优势和特殊作用,通过人大代表做群众思想工作,把信访触角延伸到社区、农村,将信访苗头解决在基层,为把激烈矛盾争端化解于无形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据悉,2014年以来,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累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余件。这些信访件中,当面解释疏导、息访息诉的12件,需要进行解释、当场已答复的法律及政策咨询10件(批),属疑难问题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应作答复的30件。截至目前,已办结并向当事人书面答复27件,办结率90%、满意率100%。(陈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