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7-01 10:09:11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监督职权,也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监督法和省、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9年,西峰区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常务副主任任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0年设置了正科级建制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在乡镇人大,由人大主席负总责,确定了具体负责报备的人大工作专干。完善了区、乡两级报备审查工作队伍,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西峰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活动。一是通过专家讲座、常委会机关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负责人、相关委室负责人对备案审查有关法律法规逐条进行学习。2012年以来,多次对区、乡两级报备人员进行了培训;二是利用上级人大工作座谈会、全省人大办公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等机会,学习和借鉴兄弟市县备案审查工作的方法和经验。三是在西峰人大网、《西峰人大专讯》发布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法律规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此项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对监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监督法颁布之后,西峰区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审议通过了《庆阳市西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试行)》,明确了备案审查工作的法律依据、原则、范围、机构、程序、处理方法;2012年,通过修改完善,正式印发了《庆阳市西峰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出台了《西峰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制度》、《西峰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制度》等制度8项,规范了各项工作流程,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西峰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办法》和相关工作制度规定,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09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共向庆阳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2件,审查备案区人民政府及各乡镇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04件,建议自行撤销25件,对个别不适当的情况进行了纠正,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保证了法制统一和依法行政,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通讯员 罗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