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昌:人大监督为残疾人生活提供保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7-07 16:23:28
王格红是甘肃省永昌县六坝乡农民,从今年起,她家被纳入了低保救助范围。当别人问起她家被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过程时,王格红总要说一句:“这要感谢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王格红夫妻二人均为残疾人,王格红左臂缺失,丈夫上下肢残疾。由于身体残疾,不能外出务工,自己就和丈夫流转了一些土地,用来种植葵花、洋葱等农作物,同时搭建了舍饲养殖暖棚来发展养殖业。但是,由于身体原因,家庭收入一直很低。因为怕外界知道自己和丈夫是残疾人,担心儿子娶不上媳妇,她和丈夫一直没有申请残疾证,也没有申请低保。2014年6月,甘肃省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组在六坝乡检查时,来到了王格红家中。检查组了解了她家的情况后,建议她尽快办理残疾人证,并要求县残联将其纳入低保予以保障范围。通过此次检查,和王格红一样未办理残疾证的残疾人也相继办了证,其中一些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也被纳入了低保范围。
永昌县共有各类残疾人1.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1%。关心残疾人,保障残疾人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残疾人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2014年6月,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会同县残联、民政、住建、卫生、工信等部门单位,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走访了解、汇报座谈等方式,先后深入朱王堡、东寨、焦家庄、河西堡等4个乡镇及部分村(社区)、企业、残疾人家庭,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
2014年7月31日,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指出:2008年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全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基层组织建设、扶贫救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改善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在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过程中,法律学习宣传不够深入、残疾人办证率低、医疗康复工作薄弱、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对滞后、以缴纳残保金代替安置残疾人就业现象比较普遍等是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强化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提高残疾证办证率;加大投入,切实做好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基本条件。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被整理出来形成审议意见书,交于县政府办理。
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对审议意见进行落实。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对《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规政策、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和关怀、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和残疾人模范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邀请省市残联业务骨干对县乡残联工作者进行了残疾人调查工作的培训,并制作下发《残疾人调查底册》、《疑似残疾人花名册》;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了残疾人调查摸底、登记工作,摸排全县各类残疾人12560人,疑似残疾人4256人。
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增强办理残疾证的工作力量,积极采取上门办理、预约办理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残疾证办理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已有8664名残疾人办理了残疾证,残疾人持证率达68.98%,比执法检查前提高近10个百分点。
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对已建成的县城四大街道、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等窗口单位,政府机关等进行无障碍改造,单位出入口及主干道、商业街、重点公共建筑等位置设置盲道、缘石坡道,城区新建道路全部铺设盲道,共铺设盲道30余公里,道路沿线各路口均进行了缘石坡道处理。对8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室外坡道、扶手、卫生间等家庭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并发放辅助器具,切实方便了残疾人出行。
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按照“四有”标准,扎实推进康复进乡村、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康复服务,在县医院设立了残疾人康复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设立了33个残疾人康复站点,配备和增强了康复训练器材和辅助器具,积极开展了康复业务,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逐步加强。
2014年12月9日,在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县政府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汇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督察组,对审议意见的落实进行了跟踪督查,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贾玉坤 通讯员 毛仲剑
王格红夫妻二人均为残疾人,王格红左臂缺失,丈夫上下肢残疾。由于身体残疾,不能外出务工,自己就和丈夫流转了一些土地,用来种植葵花、洋葱等农作物,同时搭建了舍饲养殖暖棚来发展养殖业。但是,由于身体原因,家庭收入一直很低。因为怕外界知道自己和丈夫是残疾人,担心儿子娶不上媳妇,她和丈夫一直没有申请残疾证,也没有申请低保。2014年6月,甘肃省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组在六坝乡检查时,来到了王格红家中。检查组了解了她家的情况后,建议她尽快办理残疾人证,并要求县残联将其纳入低保予以保障范围。通过此次检查,和王格红一样未办理残疾证的残疾人也相继办了证,其中一些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也被纳入了低保范围。
永昌县共有各类残疾人1.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1%。关心残疾人,保障残疾人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残疾人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2014年6月,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会同县残联、民政、住建、卫生、工信等部门单位,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走访了解、汇报座谈等方式,先后深入朱王堡、东寨、焦家庄、河西堡等4个乡镇及部分村(社区)、企业、残疾人家庭,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
2014年7月31日,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指出:2008年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全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基层组织建设、扶贫救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改善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在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过程中,法律学习宣传不够深入、残疾人办证率低、医疗康复工作薄弱、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对滞后、以缴纳残保金代替安置残疾人就业现象比较普遍等是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强化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提高残疾证办证率;加大投入,切实做好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基本条件。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被整理出来形成审议意见书,交于县政府办理。
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对审议意见进行落实。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对《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规政策、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和关怀、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和残疾人模范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邀请省市残联业务骨干对县乡残联工作者进行了残疾人调查工作的培训,并制作下发《残疾人调查底册》、《疑似残疾人花名册》;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了残疾人调查摸底、登记工作,摸排全县各类残疾人12560人,疑似残疾人4256人。
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增强办理残疾证的工作力量,积极采取上门办理、预约办理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残疾证办理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已有8664名残疾人办理了残疾证,残疾人持证率达68.98%,比执法检查前提高近10个百分点。
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对已建成的县城四大街道、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等窗口单位,政府机关等进行无障碍改造,单位出入口及主干道、商业街、重点公共建筑等位置设置盲道、缘石坡道,城区新建道路全部铺设盲道,共铺设盲道30余公里,道路沿线各路口均进行了缘石坡道处理。对8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室外坡道、扶手、卫生间等家庭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并发放辅助器具,切实方便了残疾人出行。
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按照“四有”标准,扎实推进康复进乡村、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康复服务,在县医院设立了残疾人康复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设立了33个残疾人康复站点,配备和增强了康复训练器材和辅助器具,积极开展了康复业务,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逐步加强。
2014年12月9日,在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县政府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汇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督察组,对审议意见的落实进行了跟踪督查,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贾玉坤 通讯员 毛仲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