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宁:人大监督助力打造绿色生态屏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9-17 07:16:39
七月的静宁,暑气渐升。甘肃省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调研组一行穿梭在绿树成荫的山间道路,不时停下脚步,察看林带建设和树木生长情况,并不断与当地干部群众深入交谈,了解树木栽植和管护工作细节。
认真把脉,摸清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现状
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为实施这一工程,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静宁县也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这几年,山青了,地绿了,雨多了,庄稼长势一年比一年好,收成一年比一年多,这都是植树造林给我们带来的福利啊。”调研中,界石铺镇一位农民喜形于色地说。
为什么静宁县生态林建设会有如此的建设成就?这离不开历届静宁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调研组了解到,近年来,静宁县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战略目标,坚持把生态林建设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民生工程来抓,依托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共完成人工造林101.97万亩,其中荒山造林45.4万亩、退耕还林36.85万亩、三北及天保工程造林16.82万亩、封山育林1.7万亩、补贴造林1.2万亩,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截至目前,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114.8万亩,其中已栽植的有林地67.8万亩、灌木林地15.1万亩、蔬林地2.3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6.7万亩、未栽植的宜林地12.9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5.9%。
同时,静宁县不断深化林业制度改革,完善管护机制,加强林业执法,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逐步规范,全县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植被得到较好保护,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详细诊断,找准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症结
虽然静宁县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标准相比,与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实际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全县114.8万亩林业用地中,仍有12.9万亩宜林地未栽植树木,占11.23%;在已栽植的101.9万亩生态林中,仍有2.3万亩因管护不力,未连片成林,需要补植补栽,生态林建设任务还很重。”参与调研的县林业局局长李三正向调研组介绍。
“同时,全县还有2.48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和18万亩荒山荒坡需要治理,且大多分布在三合、原安、四河等西北部乡镇,立地条件差,坡陡沟深,地形破碎,气候干燥,土壤盐碱化,造林难度大、成本高,苗木成活率低,规模造林、区域推进比较困难。”平凉市人大代表、静宁县林业局工程师刘彩香补充道。
调研组了解到,建设任务仍然艰巨、生态环境依然脆弱的现实严重困扰着静宁人民。而且,建设资金短缺、树种比例单一、资源蓄积总量不足等问题,也成为制约静宁县生态林建设健康发展的瓶颈。
生态林管护工作是巩固生态林建设成果的重中之重。但调研组发现,恰恰这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却是最薄弱的环节。
静宁县八里镇大路村党支部书记向调研组反映,“2012年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后,生态林管护的主体为广大农户,公益林补助资金也直接拨付到户,但大部分群众对自己应担负的管护责任不明确,只领取补助资金,很少有人主动尽责,对放牧毁林、乱砍滥伐、森林火灾等现象视而不见,有的农户甚至连自己家的林地位置都不知道,更谈不上有效管护。”
“由于没有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措施,主管部门及乡镇对不履行管护责任的农户缺少必要的监督抓手,以农户为主体的管护模式完全流于形式。”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宝生说。
静宁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张坤阳向调研组汇报,“县森林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和查处非法毁坏林木行为。目前仅有编制6名,实有工作人员5名,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公用经费十分紧张,一些森林火灾、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遏制和处理。”
由于管护工作跟不上实际需要,森林火灾、羊只放牧、乱砍滥伐等破坏林木的现象普遍发生。据静宁县林业主管部门统计,仅2014年全县就发生大小森林火灾26起,破坏森林面积达752亩,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而且,每年将近1万亩林木幼苗因羊只放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生态林建设成果巩固压力极大。
对症下药,破解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难题
2015年8月,静宁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全县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与会人员认真分析,对症下药,提出了许多破解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难题的意见和建议。
提高认识,强化宣传。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宝生说:“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生态林建设成果巩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群众责任意识,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并明确在生态林建设管护中的权利、应尽的义务,以及对复垦复耕、乱砍滥伐、放火、放牧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和林木管护。”委员王友忠说。
加大投入,加快生态林建设步伐。委员李会宾说:“要抢抓生态文明建设、退耕还林、三荒造林、天保工程、三北工程和国家级生态市建设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努力加快建设进度,不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受邀列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张来有说:“还要坚持因地制宜,按照适地、适树、适品种的原则,加快生态林建设改造步伐。扩大抗旱常青树种的栽植面,提高栽植技术和建设质量。”一些组成人员提出,要加大生态林建设投入力度,有侧重点地支持生态林建设。
加强管理,提高生态林管护工作水平。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要通过完善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户四级管护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分户管护职责;要健全管护机构,聘用专(兼)职护林人员,明确管护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强化日常管护;要加强林业执法,落实禁牧政策,严防森林火灾,重视病虫害防治,真正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确保生态林有人管、管得住、能管好。
政府表态,明确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方向
在静宁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参加会议的静宁县副县长孙智清表示:县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将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的战略不动摇,制定出台一系列促进林业生态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推动全县生态建设,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行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县、乡两级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监督检查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实现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责任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陈雄
认真把脉,摸清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现状
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为实施这一工程,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静宁县也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这几年,山青了,地绿了,雨多了,庄稼长势一年比一年好,收成一年比一年多,这都是植树造林给我们带来的福利啊。”调研中,界石铺镇一位农民喜形于色地说。
为什么静宁县生态林建设会有如此的建设成就?这离不开历届静宁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调研组了解到,近年来,静宁县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战略目标,坚持把生态林建设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民生工程来抓,依托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共完成人工造林101.97万亩,其中荒山造林45.4万亩、退耕还林36.85万亩、三北及天保工程造林16.82万亩、封山育林1.7万亩、补贴造林1.2万亩,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截至目前,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114.8万亩,其中已栽植的有林地67.8万亩、灌木林地15.1万亩、蔬林地2.3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6.7万亩、未栽植的宜林地12.9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5.9%。
同时,静宁县不断深化林业制度改革,完善管护机制,加强林业执法,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逐步规范,全县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植被得到较好保护,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详细诊断,找准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症结
虽然静宁县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标准相比,与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实际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全县114.8万亩林业用地中,仍有12.9万亩宜林地未栽植树木,占11.23%;在已栽植的101.9万亩生态林中,仍有2.3万亩因管护不力,未连片成林,需要补植补栽,生态林建设任务还很重。”参与调研的县林业局局长李三正向调研组介绍。
“同时,全县还有2.48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和18万亩荒山荒坡需要治理,且大多分布在三合、原安、四河等西北部乡镇,立地条件差,坡陡沟深,地形破碎,气候干燥,土壤盐碱化,造林难度大、成本高,苗木成活率低,规模造林、区域推进比较困难。”平凉市人大代表、静宁县林业局工程师刘彩香补充道。
调研组了解到,建设任务仍然艰巨、生态环境依然脆弱的现实严重困扰着静宁人民。而且,建设资金短缺、树种比例单一、资源蓄积总量不足等问题,也成为制约静宁县生态林建设健康发展的瓶颈。
生态林管护工作是巩固生态林建设成果的重中之重。但调研组发现,恰恰这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却是最薄弱的环节。
静宁县八里镇大路村党支部书记向调研组反映,“2012年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后,生态林管护的主体为广大农户,公益林补助资金也直接拨付到户,但大部分群众对自己应担负的管护责任不明确,只领取补助资金,很少有人主动尽责,对放牧毁林、乱砍滥伐、森林火灾等现象视而不见,有的农户甚至连自己家的林地位置都不知道,更谈不上有效管护。”
“由于没有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措施,主管部门及乡镇对不履行管护责任的农户缺少必要的监督抓手,以农户为主体的管护模式完全流于形式。”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宝生说。
静宁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张坤阳向调研组汇报,“县森林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和查处非法毁坏林木行为。目前仅有编制6名,实有工作人员5名,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公用经费十分紧张,一些森林火灾、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遏制和处理。”
由于管护工作跟不上实际需要,森林火灾、羊只放牧、乱砍滥伐等破坏林木的现象普遍发生。据静宁县林业主管部门统计,仅2014年全县就发生大小森林火灾26起,破坏森林面积达752亩,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而且,每年将近1万亩林木幼苗因羊只放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生态林建设成果巩固压力极大。
对症下药,破解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难题
2015年8月,静宁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全县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与会人员认真分析,对症下药,提出了许多破解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难题的意见和建议。
提高认识,强化宣传。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宝生说:“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生态林建设成果巩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群众责任意识,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并明确在生态林建设管护中的权利、应尽的义务,以及对复垦复耕、乱砍滥伐、放火、放牧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和林木管护。”委员王友忠说。
加大投入,加快生态林建设步伐。委员李会宾说:“要抢抓生态文明建设、退耕还林、三荒造林、天保工程、三北工程和国家级生态市建设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努力加快建设进度,不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受邀列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张来有说:“还要坚持因地制宜,按照适地、适树、适品种的原则,加快生态林建设改造步伐。扩大抗旱常青树种的栽植面,提高栽植技术和建设质量。”一些组成人员提出,要加大生态林建设投入力度,有侧重点地支持生态林建设。
加强管理,提高生态林管护工作水平。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要通过完善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户四级管护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分户管护职责;要健全管护机构,聘用专(兼)职护林人员,明确管护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强化日常管护;要加强林业执法,落实禁牧政策,严防森林火灾,重视病虫害防治,真正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确保生态林有人管、管得住、能管好。
政府表态,明确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方向
在静宁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参加会议的静宁县副县长孙智清表示:县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将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的战略不动摇,制定出台一系列促进林业生态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推动全县生态建设,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行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县、乡两级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监督检查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实现生态林建设管护工作责任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陈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