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泽:“五个坚持”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9-22 08:06:20
近年来,甘肃省临泽县人大常委会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关键,以中发〔2015〕18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推动县镇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目标,以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为统揽,紧扣全县发展大局,紧盯改革热点难点,紧贴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自觉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自觉做到“五个坚持”,推动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县域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根本原则 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临泽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自觉做到“五个主动”(对事关人大工作的重要事项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中的建议主动向县委反映、县委作出的决定积极主动执行、县委的中心工作主动参与、人大的重大活动主动邀请县委领导参加),从根本上保证了县委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担负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方针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制定了中共临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安排意见》,明确细化了党组集体领导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人大良好政治生态。
临泽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县委常委会每次会议都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连续两届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相继批转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等意见,有力促进了全县人大工作有效开展;高度重视人大队伍建设,在各镇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和人大干事,设立了人大工作办公室;加大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将县、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安排1000元、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安排400元,并随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适当增加,及时为村(社区)无固定收入的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发放误工补贴,为全县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营造了良好氛围。
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要务 依法依规履行各项工作职权
临泽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原则,从全县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紧紧抓住生态县创建、大沙河开发区建设、城区规划管理等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将县委改革发展的主张和意图转变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有效保证了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询问等监督手段,连续8年跟踪监督县政府落实年度县委“1号文件”精神,积极建言献策,有力促进了农业稳定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针对全县旅游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并跟踪督办,促进了全县旅游产业“食、住、行、游、购、娱”功能不断完善;围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加强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审查监督,推动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紧贴群众期盼,依法对全县食品安全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题询问;连续两次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情况进行调研,为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原则,实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实绩考核、供职发言、无记名投票、颁发任命书、公开向宪法宣誓和任职公告等制度,及时把县委推荐的105名干部依法选举任命到“一府两院”工作岗位,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坚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营造改革发展稳定良好环境
临泽县人大常委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围绕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听取审议了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完成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并于每年进行跟踪检查,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提供了法定依据。
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适时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强化对法检“两院”工作的监督,先后对县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刑事审判、执行工作、司法公开工作,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工作、检务公开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审议意见,有效维护司法权威与公正。
依法对县政府发布的《临泽县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临泽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3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获取人大监督信息的重要途径,修订完善《临泽县人大常委会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办法(试行)》,严格接访、转办、督办、反馈等信访工作流程,按照“四个100%”(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批转信件登记率达100%,信访件转办、交办率达100%,承办单位办理结果报告率达100%,信访件群众反馈率达100%)的要求,认真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督促有关镇、部门妥善解决一些涉及土地流转、损害赔偿、民生保障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访问题,营造了良好的改革发展稳定环境。
坚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不断夯实人大工作重要基础
临泽县人大常委会将人大制度理论、代表履职知识培训与涉农法律法规、惠农政策、实用科技培训等有机结合,通过开展专题辅导、建立代表培训基地、举办知识竞赛、赴外地观摩、参加科技讲座等方式培训代表,增强了培训实效;采取媒体公开、寄送资料、政情通报、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及时公开县、镇人大和政府工作情况,为代表学习人大制度理论,了解县、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一府两院”及各镇政府重点工作、人大工作动态,依法执行职务创造了条件。
按照“八有(有阵地、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学习资料、有公示、有信箱、有标志)”标准,建成镇、代表小组两级“人大代表之家”34个,制定了“人大代表之家”管理办法,全县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经验做法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联络动态》刊登。
坚持把督办代表建议工作作为落实代表监督职权的重要举措,探索建立了县政府领导和承办单位相联系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和评价机制,健全完善了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政府分管领导负责领办、相关工作部门对口承办、领衔代表现场察办工作制度和县政府每两个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制度,切实提高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率”。
坚持改革创新建章立制 切实提高人大自身建设水平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临泽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新修订的代表法及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常委会制度“废、改、立”工作,对履职规则、代表工作、机关管理等三大类21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制度规范程序,以机制提升效能,提高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县委“八项”要求及“禁令”手册规定,不断巩固深化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委会领导带头改进作风、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联系群众。
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建议督办等工作中,认真制订调研方案,统筹安排工作时间,精简压缩工作环节,直接深入代表、村社农户之中,原汁原味地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着力转变机关文风、会风,加大“三公”经费管理,提升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制定出台了《临泽县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建立了“两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定期研讨等制度,先后确定健全完善制度、培训提高素质、联系反映民意、深化小组活动、规范建议办理、述职接受监督、发挥无职代表作用等16个专题,连续八年召开乡镇人大工作研讨会,交流推广乡镇人大工作成功经验,不断推动县、镇人大工作规范、完善、创新。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新要求,制定完善《关于全县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通报、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制度,拉近了代表与群众的距离,激发了代表行权履职的热情,增强了代表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力推动了县镇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安悦
坚持党的领导根本原则 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临泽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自觉做到“五个主动”(对事关人大工作的重要事项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中的建议主动向县委反映、县委作出的决定积极主动执行、县委的中心工作主动参与、人大的重大活动主动邀请县委领导参加),从根本上保证了县委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担负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方针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制定了中共临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安排意见》,明确细化了党组集体领导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人大良好政治生态。
临泽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县委常委会每次会议都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连续两届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相继批转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等意见,有力促进了全县人大工作有效开展;高度重视人大队伍建设,在各镇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和人大干事,设立了人大工作办公室;加大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将县、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安排1000元、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安排400元,并随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适当增加,及时为村(社区)无固定收入的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发放误工补贴,为全县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营造了良好氛围。
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要务 依法依规履行各项工作职权
临泽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原则,从全县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紧紧抓住生态县创建、大沙河开发区建设、城区规划管理等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将县委改革发展的主张和意图转变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有效保证了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询问等监督手段,连续8年跟踪监督县政府落实年度县委“1号文件”精神,积极建言献策,有力促进了农业稳定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针对全县旅游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并跟踪督办,促进了全县旅游产业“食、住、行、游、购、娱”功能不断完善;围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加强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审查监督,推动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紧贴群众期盼,依法对全县食品安全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题询问;连续两次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情况进行调研,为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原则,实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实绩考核、供职发言、无记名投票、颁发任命书、公开向宪法宣誓和任职公告等制度,及时把县委推荐的105名干部依法选举任命到“一府两院”工作岗位,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坚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营造改革发展稳定良好环境
临泽县人大常委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围绕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听取审议了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完成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并于每年进行跟踪检查,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提供了法定依据。
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适时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强化对法检“两院”工作的监督,先后对县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刑事审判、执行工作、司法公开工作,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工作、检务公开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审议意见,有效维护司法权威与公正。
依法对县政府发布的《临泽县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临泽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3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获取人大监督信息的重要途径,修订完善《临泽县人大常委会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办法(试行)》,严格接访、转办、督办、反馈等信访工作流程,按照“四个100%”(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批转信件登记率达100%,信访件转办、交办率达100%,承办单位办理结果报告率达100%,信访件群众反馈率达100%)的要求,认真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督促有关镇、部门妥善解决一些涉及土地流转、损害赔偿、民生保障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访问题,营造了良好的改革发展稳定环境。
坚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不断夯实人大工作重要基础
临泽县人大常委会将人大制度理论、代表履职知识培训与涉农法律法规、惠农政策、实用科技培训等有机结合,通过开展专题辅导、建立代表培训基地、举办知识竞赛、赴外地观摩、参加科技讲座等方式培训代表,增强了培训实效;采取媒体公开、寄送资料、政情通报、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及时公开县、镇人大和政府工作情况,为代表学习人大制度理论,了解县、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一府两院”及各镇政府重点工作、人大工作动态,依法执行职务创造了条件。
按照“八有(有阵地、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学习资料、有公示、有信箱、有标志)”标准,建成镇、代表小组两级“人大代表之家”34个,制定了“人大代表之家”管理办法,全县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经验做法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联络动态》刊登。
坚持把督办代表建议工作作为落实代表监督职权的重要举措,探索建立了县政府领导和承办单位相联系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和评价机制,健全完善了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政府分管领导负责领办、相关工作部门对口承办、领衔代表现场察办工作制度和县政府每两个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制度,切实提高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率”。
坚持改革创新建章立制 切实提高人大自身建设水平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临泽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新修订的代表法及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常委会制度“废、改、立”工作,对履职规则、代表工作、机关管理等三大类21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制度规范程序,以机制提升效能,提高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县委“八项”要求及“禁令”手册规定,不断巩固深化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委会领导带头改进作风、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联系群众。
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建议督办等工作中,认真制订调研方案,统筹安排工作时间,精简压缩工作环节,直接深入代表、村社农户之中,原汁原味地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着力转变机关文风、会风,加大“三公”经费管理,提升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制定出台了《临泽县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建立了“两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定期研讨等制度,先后确定健全完善制度、培训提高素质、联系反映民意、深化小组活动、规范建议办理、述职接受监督、发挥无职代表作用等16个专题,连续八年召开乡镇人大工作研讨会,交流推广乡镇人大工作成功经验,不断推动县、镇人大工作规范、完善、创新。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新要求,制定完善《关于全县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通报、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制度,拉近了代表与群众的距离,激发了代表行权履职的热情,增强了代表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力推动了县镇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