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首次将乡镇人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10-09 08:20:07

  近日,甘肃省舟曲县委分别与全县19个乡镇党委签订了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这是该县首次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标志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进入量化考核的新时期。
 
  近年来,在舟曲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下,舟曲县各乡镇全面完成了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按标准创建了21个乡镇(社区)“人大代表之家”和62个村“人大代表工作站”,特别是自2014年县委批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以《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形式提出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四个进一步”的举措以来,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等“硬件”上得到了有效保障。
 
  “硬件”设施齐备后,如何使乡镇人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成了摆在舟曲县人大常委会面前亟须解决的全新课题。为切实解决好这一问题,舟曲县人大常委会在全面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现状及参考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2015年初尝试性地提出在乡镇人大工作中引入奖惩考核机制。随后,舟曲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主任会议,制定完善了《舟曲县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县委的批准和支持。
 
  经舟曲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自2015年起,每年年初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实际制定本年度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委,经县委审核后,由联系人大工作的副书记代表县委与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并实行考核。
 
  今年,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分为党委领导、硬件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基础工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大主席履职、代表履职保障、代表之家(站)运行等10个方面45个小项,基本涵盖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考核得分为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两项,考核中两项所占分值分别为90%和10%。年终考核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由考核组对照责任书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落实情况逐项打分;平时考核由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年内下乡调研和指导工作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按比例计入乡镇领导班子考核总分,由县委依照整体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并作为乡镇人大主席重用、调整、交流的主要依据。
 
  舟曲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乡镇人大工作考核机制的引入,对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加强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监督乡镇政府更好地为民服务。下一步,舟曲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责任书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督促各乡镇及时查漏补缺,全力助推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讯员 彭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