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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代表议案建议需要制定出一整套规范的制度和程序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2:23:53

2007912,何康根在人民网发表文章说,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方面离不开有关部门细致认真的工作,另一方面则需要制定出一整套规范的制度和程序,使办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并得到切实的保障。
  他说,要建立一套制度。就是政府向各承办单位印发《议案、建议办理须知》,督促承办单位完善受理登记、归口办理、签发报送等一整套办理制度,提高办理工作的完整性和严肃性。要尝试一种途径。如实施代表议案、建议在网上办理,这样做既提高了办理效率,又增加了透明度、加大了压力。要进行一次跟踪督查。主要目的是促进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办理成效。要召开一个座谈会。在办理中途,对办理情况进行摸底后,要确定几件影响较大、办理有难度的建议进行交流,召集代表和有关办理部门,共同探讨解决的好办法,既增进相互了解,又拓宽了办理思路。
  他说,同时要推行三上门制度。在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后,安排时间,先上门到承办单位逐个了解情况,主要内容是督促承办单位尽快落实人员,并制定出办理计划表。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中途,再上门到承办单位进行询问,主要内容是检查办理情况,督促办理进度,做到胸中有数。当发现办理有难度、代表有意见时,就及时上门协调。主要内容是与代表取得联系,征求代表的意见,并让办理单位和代表双方坐在一起进行沟通,共同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他说,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一项硬任务,单靠经办人员的觉悟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没有压力就不会有动力。所以要彻底消除敷衍塞责、互相踢皮球的现象,要打破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大锅饭,就必须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包案负责制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制,尤其是应考虑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列入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对办理责任与考核问题,他认为,其一、办理议案、建议考核以分量化考核,便于评比。其二,被评为办理先进单位和优秀议案、建议的承办单位,则可加分。其三,具体考核工作由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要求被考核的部门对照考核要求,先进行自查,并将年度自查报告和自我评分表报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