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意见建议 > 正文

喜见食品安全标准从此不再“打架”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2:24:07

   6月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实施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见531《长江日报》)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这固然与市场监管不力有关,但与各类食品标准不一、标准滞后、标准打架也不无关连。目前,食品从原材料种植、饲养到成品入口,分别由多个部门实行分段监管。在政出多门的监督管理体制下,同一食品出现不同安全标准,不同部门之间的标准和不同层次的标准打架的现象可说是比比皆是。
  以农贸市场的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的残留标准。再如,有些企业生产的酿造酱油所含氨基酸态氮指标虽然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但并未违反《酿造酱油国家标准》,如果查处则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
  类似这样的标准打架标准缺失标准重复等问题,此前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这不仅让众多守法食品生产企业无所适从,也使得有关监管部门在面对一些问题食品时左右为难,在执法上陷入尴尬境地。相反,一些不法企业却借此大打擦边球,在标准的空间里游刃有余,以此来规避法律风险。最终受影响的则是广大消费者。
  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不仅民间有异议,有期盼,人大代表也在高度关注。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胡丹代表就强烈呼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必须重视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标准不一、标准滞后的问题。胡长林代表则建议,国家尽快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修正滞后的标准,以保障餐桌安全。
  让人欣喜的是,从61日起,食品安全标准打架的时代已经悄然终结。这部根据1万多条社会各界所提意见进行修改的新法,伴随着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建立,在人们的千呼万唤中走上前台,不仅意味着今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目标和尺度将更加明确,也意味着老百姓的餐桌安全更加有保障。希望从此以后,在标准的标准护航下,百姓不再为吃喝而忐忑。
(作者单位:湖南省祁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