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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首次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2:24:18

  本报讯 在近日召开的甘肃省正宁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对2010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和县城建局及县交通局分别奖励了5000元、4000元和3000元。这标志着正宁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正式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从而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正宁县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相继出台了《正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及办理工作暂行办法》、《正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法》,切实规范办理工作,强化办理措施,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效率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也在逐年提高。
  2010年初,正宁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部分县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体系的建议》。这条建议当即得到与会人员的积极响应。
  之后召开的2010年度正宁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上,结合交办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县政府责成考核部门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分解办理任务,细化指标要求,落实办理责任,并出台《正宁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首次将办理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
  《办法》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实行“包案”办理,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办理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办理工作结束后,由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对各考核对象进行年度考核评分,考核结果计入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总分,设立单项奖,与各承办单位年终考核、奖惩挂钩。
  《办法》出台后,各承办单位立即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制订方案,层层落实任务,件件细化责任,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尤其是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和县交通局4个承办件数较多的单位,为确保办理效果,还特别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现场办理,强化措施,加快进度,狠抓落实,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办理任务,受到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