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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了“硬”举措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2:24:21

  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政府在去年出台的《玉门市人民政府建议办理工作规定》的基础上,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代表建议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位分管领导主抓办理工作,确定专人具体承办,切实做到认识、领导、责任、措施和工作“五到位”。
  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走访、座谈、书面沟通、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提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系,了解真实意图,充分听取意见和要求,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代表建议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牵头单位要主动与配合单位协商,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快办理进度。
  通知规定了两个时限要求:初次答复时限为6月30日前,承办单位将办理任务完成情况逐一答复代表,答复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二次答复时限为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办理任务并二次逐一答复代表,答复情况再次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承办单位要及时回访,复查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见成效,切实提高办结率,确保答复率、见面率达到100%。
  通知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切实抓好代表建议督查督办工作,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并会同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检查办理落实情况,确保办理工作按期完成。5月中旬和8月底前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2011年度部门和单位“双文明”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严格考核,对落实不力、办理效果不明显、不能按期完成办理任务的,市政府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通知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28件建议进行分工,确定了市政府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