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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两份议案 建议制定航天法 修订红十字会法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2:25:44


记者从甘肃代表团了解到,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甘肃代表团代表,向大会提交了两份议案,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进行修订。


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探月工程三期总设计师胡浩领衔提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法》议案。


我国航天事业自1956年10月创建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亲切关怀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一代代航天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取得了以“两弹一星”、“载人航天”、“月球探测”三大里程碑为代表的一系列辉煌成就,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中国航天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为我国从航天大国向航天强国迈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胡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与航天科技工业领域取得的辉煌成就相比,与促进航天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实际需要相比,我国航天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目前,只有《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等少数单行法规。这些法规数量少、立法位阶低、立法空白点多、可操作性较差,缺乏航天法这样一部航天活动基本法,不能适应我国航天活动自身发展的需要。过去相对单纯的航天发展环境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航天活动正在对经济、科技、国防和社会等各方面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呈现了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的发展趋势,应当由过去行政调节为主转向法律调节。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空间法律研究、推进国内航天立法进程、加强空间法国际合作交流,将对持续提升我国航天事业软实力、扩大中国航天国际影响力至关重要。胡浩说,当前制定航天法的时机已经成熟。21世纪初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不断发酵,引发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但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和一个日益崛起的空间大国,中国应积极研究并参与构建尊重各国利益的国际外层空间新秩序,确保在国际外层空间法律制度建设方面能够及时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这既是一项义不容辞的国家责任,也是我们迈向航天强国的必由之路。


胡浩等代表在议案中说,航天法作为我国航天领域的基本法,应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我们期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航天法列入立法规划,通过立法推进我国航天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更高层次的跨越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红十字会顾问江亦曼联合甘肃、河北、四川等代表团的代表提出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议案。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于1993年,原则规定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地位、性质和活动方式,基本明确了红十字会与政府的关系以及红十字名称和标志使用的相关规则,对促进和规范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实践价值。近20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国际地位也逐步提高。现实状况提示,红十字会法中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需要及时调整,有些原先立法中的空白亟须填补。


江亦曼说,红十字会是一个以会员和志愿者为基础的、依法设立和独立运行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红十字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需要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进一步明确红十字会的法定机构地位,明确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明确红十字会社会捐助资金的信息公开透明机制,需要在法律上更加明晰,从而为重构红十字会的公信力提供法律依据。


江亦曼等代表在议案中提出,通过对红十字会法的修订,进一步明确红十字会的法律地位和法定任务,改革和完善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明确总会和分会的关系,弥补现行法中对红十字会治理结构规定方面的不足,完善现行法中关于红十字会财产问题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明确国家对红十字事业支持政策的力度,为中国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