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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三项措施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12:26:45


近日,临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卫生、商务、药监、教育、工商、质监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就全县落实食品安全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监管专题询问审议意见情况深入各办理现场进行了督查。今年,临泽县人大常委会通过采取三项措施给“一府两院”提要求,使常委会各项审议意见落到了实处。而邀请各部门负责人与人大代表进行督查,仅仅是落实审议意见采取的一项措施。


集中交办,明确办理领导责任。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每项审议意见,临泽县“一府两院”主要领导均高度重视,坚持召开集中交办会及时安排研究,狠抓工作落实,以正式文件形式,将任务分解到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时限。对审议意见涉及多个部门的,明确牵头单位,使其各负其责,共同配合办理。


跟踪督办,注重办理进程实效。为避免出现审议意见办理文来文往的现象,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事中跟踪督办,要求县政府督查部门加强联系,提前检查承办部门办理审议意见的实施方案,及时协调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安排听取各承办部门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县人大常委会采取明察暗访、民意测评、实地察看等方式,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人大代表开展跟踪检查,保证了办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提高审议意见办理质量奠定了基础。


按时报办,强化办理监督问责。“‘一府两院’要在3个月内办结审议意见,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这是县人大常委会在交办各项审议意见时依法明确提出的要求,增强了对“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的约束性。与此同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坚持及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各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办理审议意见结果或办理进展情况不满意的,再次提出督办意见;对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由分管副主任组织代表和有关人员采用视察、抽查等办法监督落实;对审议意见办理认真、反馈及时的机关进行通报表彰;对不认真办理或不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的机关予以通报批评,直至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询问、质询并限期整改。


据了解,仅今年年初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交办审议意见8份42条,召开集中交办会议4次,涉及部门单位60多个。县政府都及时进行了研究处理,并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成效,得到了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