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实加快洪水河水库建设前期工作 罗笑虎在酒泉市肃州区现场督办第168号代表建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21 07:43:23

8月19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笑虎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现场督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第168号建议——《关于对酒泉市肃州区洪水河水库审查立项的建议》。
酒泉市肃州区是传统自流灌溉区,属资源性缺水与工程性缺水并存,年内来水时空分布不均,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矛盾十分突出,地下水超采等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洪水河属讨赖河的一级支流、黑河的二级支流,流经酒泉市肃州区,经肃州区引流灌溉后,汇入讨赖河干流并进入金塔县鸳鸯池水库。投资建成洪水河水库,可提高地表水利用率,有效解决酒泉城区及肃州区洪临灌区居民生产生活、工业、农村人畜饮水及生态用水问题,并兼具灌溉、发电、防洪等综合利用。水库的建成,不仅能为酒泉市城区生活及工业生产用水提供可靠保障,还可实现国民经济各行业水资源优化配置,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郭秀荣、张三龙提出建议:省发改、水利部门要加快洪水河水库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批复,使该项目早日开工建成发挥效益。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这一建议列为年度重点督办建议之一,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笑虎督办。
罗笑虎一行先后前往洪水河大坝坝址、酒泉市第二水厂等地进行调研,仔细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项目选址和规划情况。
在代表建议现场办理会上,省水利厅负责同志就建议办理情况向人大代表作了现场答复。答复称,经省水利厅积极争取,洪水河水库已列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全国中型水库建设总体安排意见(2013~2017年)》和《黑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按照国家关于水库项目审批的有关规定,中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三个阶段,其中项目建议书经省水利厅报请流域机构审核后,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报告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为配合好洪水河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省水利厅于2014年12月31日向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报送了《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审核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洪水河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甘水发〔2014〕142号)。目前,黄河水利委员会已安排专家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核。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争取黄河水利委员会尽早出具项目建议书审核意见,并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支持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郭秀荣、张三龙两位代表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罗笑虎讲话指出,这件代表建议质量很高。我们看到省政府、省水利厅、酒泉市和肃州区各级部门都对这一建议的办理情况非常重视,作了很多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实地察看、现场感受,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洪水河水库项目的规划建设情况。目前,居民生活用水仅依赖于地下水,随着城镇居民增加,工业的发展,地下水开采已严重超标,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建设洪水河水库,能够有效解决酒泉市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城市发展用水问题,是肃州区群众盼望已久的民生工程。洪水河水库已在水利部中型水库建设计划之列,且已被国务院批准,坝区地质条件好,水库坝址选址恰当,将来搬迁、移民可能造成的损失较小,已具备了建设水库的相关条件,早日获得立项批复建成水库十分必要。
罗笑虎强调,要进一步抓住机遇、趁势而上,继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做好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的衔接工作,少走弯路,为立项审批打下坚实的基础。省水利厅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讨论、共同研究资金的落实等相关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再加把力,继续鼓足干劲,切实加快洪水河水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审批立项,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会后,罗笑虎一行还视察了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并与机关干部进行了座谈交流,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完善机构设置等提出了指导意见。(记者 薛文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