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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建议惠民生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17 07:24:36

  为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副主任重点督办件。截至今年8月,6件常委会副主任负责督办的代表建议悉数办复,提案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督办建议惠民生
 
  关于对洪水河水库审查立项的建议
 
  督办人:罗笑虎
 
  地点:酒泉市肃州区
 
  时间:2015年8月19日
 
  提案代表:张三龙、郭秀荣
 
  承办单位:省水利厅
 
  建议背景:酒泉市肃州区是传统自流灌溉区,属资源性缺水与工程性缺水并存,年内来水时空分布不均,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矛盾十分突出,地下水超采等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洪水河属讨赖河的一级支流、黑河的二级支流,流经酒泉市肃州区,经肃州区引流灌溉后,汇入讨赖河干流并进入金塔县鸳鸯池水库。投资建成洪水河水库,可提高地表水利用率,有效解决酒泉城区及肃州区洪临灌区居民生产生活、工业、农村人畜饮水及生态用水问题,并兼具灌溉、发电、防洪等综合利用。水库的建成,不仅能为酒泉市城区生活及工业生产用水提供可靠保障,还可实现国民经济各行业水资源优化配置,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议内容:省发改、水利部门要加快洪水河水库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批复,使该项目早日开工建成发挥效益。
 
  办理情况:经省水利厅积极争取,洪水河水库已列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全国中型水库建设总体安排意见(2013~2017年)》和《黑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按照国家关于水库项目审批的有关规定,中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三个阶段,其中项目建议书经省水利厅报请流域机构审核后,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报告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为配合好洪水河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省水利厅于2014年12月31日向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报送了《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审核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洪水河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甘水发〔2014〕142号)。目前,黄河水利委员会已安排专家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核。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争取黄河水利委员会尽早出具项目建议书审核意见,并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支持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代表意见:满意
 
  督办人指出:省政府、省水利厅、酒泉市和肃州区各级部门都对这一建议的办理情况非常重视,作了很多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实地察看、现场感受,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洪水河水库项目的规划建设情况。目前,居民生活用水仅依赖于地下水,随着城镇居民增加、工业的发展,地下水开采已严重超标,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建设洪水河水库,能够有效解决酒泉市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城市发展用水问题,是肃州区群众盼望已久的民生工程。洪水河水库已在水利部中型水库建设计划之列,且已被国务院批准,坝区地质条件好,水库坝址选址恰当,将来搬迁、移民可能造成的损失较小,已具备了建设水库的相关条件,早日获得立项批复建成水库十分必要。要进一步抓住机遇、趁势而上,继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做好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的衔接工作,少走弯路,为立项审批打下坚实的基础。省水利厅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讨论、共同研究资金的落实等相关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再加把力,继续鼓足干劲,切实加快洪水河水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审批立项,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关于立项建设兰州至马关公路康乐至冶力关段的建议
 
  督办人: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
 
  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
 
  时间:2015年6月12日
 
  提案代表:周强、马远志、师向东、张淑珍、马翠花、杨丽红、边翠玲、付春林、马艳琴、张立建
 
  承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建议背景:G248线(兰州至马关公路)康乐至冶力关段主线起点临洮县三滩大桥,终点康乐、临潭两县交界处,全长65公里;支线起点莲麓镇尕拉桥,经足古川至莲花山,全长16公里。该路于2004年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了改造,设计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7.5米,部分路段因地形地质限制,未达到技术要求。近年来,由于行人和机动车辆大幅增加,全线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急需对G248线康乐段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可完善区域路网布局,发挥路网整体效益,解决近15万人的出行问题,带动中南部乡镇经济快速发展。
 
  建议内容:由于康乐县属民族贫困地区,无力筹措建设资金,请求省上帮助,尽快立项建设兰州至马关公路康乐至冶力关段。
 
  办理情况:康乐至冶力关公路是甘肃定西地区连接甘南地区最短捷的运输通道,对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具有重要作用。对此,省交通运输厅非常重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衔接,已将康乐至冶力关公路作为G248线康乐至卓尼段二级公路的组成路段,列入公路建设计划。目前,该路已列入今年省政府制定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6873交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作为2015年重点实施的国道建设项目,省交通运输厅已将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省发改委审批。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协调各部门加快前置性手续的办理,力争年内开工建设,2018年建成。
 
  代表意见:满意
 
  督办人指出: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这一建议,是一件有关临夏回族自治州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这项建议提得很好,省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得也很好。建议的提出和办理是成功的。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城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不断释放民族地区发展潜力。民族地区交通建设,既要打通对内对外联系的“大通道”,又要畅通与“大通道”联系的“静脉”、“毛细血管”。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打好扶贫攻坚战,力争民族地区与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应当创新思路和机制,把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户结合起来,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提高扶贫效能,推进民族地区城镇化;要与我国经济支撑带、重要交通干线规划建设紧密结合,与推进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就会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康乐县各族人民要在中共康乐县委和康乐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建设家乡,致力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多做贡献。
 
  关于新建35千伏刘寨、汉岔送变电工程的建议
 
  督办人:孙效东
 
  地点:会宁县
 
  时间:2015年8月3日
 
  提案代表:赵有康、武克俊、李俊丰、马晓霞
 
  承办单位:省电力公司
 
  建议背景:会宁县刘寨送变电工程始建于1987年,主要负责会宁县北部刘寨、新塬、土门、草滩、土高等乡镇广大群众的用电需求。该工程运行近30年,目前,变电站设备陈旧老化,技术性能落后,充油设备渗油严重,设备配件极缺,操作机构失灵,检修维护也比较困难,供电可靠性不高,供电能力差。加之,变电站周围经过多年变化造成地势较低,排水不畅,设备区塌陷严重。—旦线路停电,将造成两座35千伏变电站失压,5个乡镇大面积停电。汉岔乡位于会宁县西北干旱区,全乡的用电线路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线路辐射汉岔乡共12个村、90个社,用电户4756户,解决2.4万人口的生活照明、农副产品加工、乡镇企业供电。近年来,该区域草产业加工、养殖业、砖瓦烧制业发展较快;引洮一期工程的实施,用电负荷增长迅速;汉岔乡处于头寨变电站的末端,距变电站较远,造成末端供电电压质量差,供电能力不足,安全隐患突出,可靠性低,致使农村的电视机、电灯和其他—些家用电器都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制约着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建议内容:提请省上协调解决会宁县刘寨、汉岔两乡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问题。
 
  办理情况:省电力公司计划投资2104万元,对35千伏刘寨变电站进行异地新建主变2台,容量为2x10000千伏安。同时,对35千伏白草塬变电站至刘寨变电站线路进行改造。目前,该工程可研报告已批复,前期征地、路径协议等支持性手续已经办理齐全,并将其列入2015年新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年内开工建设,2016年7月前建成投产。同时,省电力公司计划在2016年对会宁县汉岔地区10千伏网架进行优化,对10千伏“头汉线”前段主线路进行改造,延伸10千伏电源线路,新增配变布点,解决低压供电半径长、末端电压低的问题。改建后,该线路可以承载负荷7000千瓦至10000千瓦;计划由35千伏头寨变电站新出一条10千伏线路,转移现10千伏“头汉线”分支及负荷。同时,解决引洮一期工程抽水泵站的用电问题。目前,该工程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被列入2016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建议。
 
  代表意见:满意
 
  督办人指出: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一府两院”及其他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人大常委会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等一整套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设计,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会宁县是革命老区,也是全国闻名的贫困县。全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基础设施欠账大。随着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的大力实施,会宁县脱贫发展面临很好的历史机遇,尤其是随着引洮工程的完工,刘寨、汉岔送变电工程的建成,将有效促进会宁中北部乡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可以说,这个建议,代表提得准,电力公司办得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注得对。在后续的工作中,省电力公司要强化施工过程和日常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会宁县各级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保障;省市县各级人大要继续跟踪监督建议办理情况,确保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建成运行,为造福会宁群众发挥应有作用。
 
  关于加大甘州区生态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
 
  督办人:周多明
 
  地点:张掖市甘州区
 
  时间:2015年7月12日
 
  提案代表:张玉林、朱兴杰、王红梅、王云兰、张妮
 
  承办单位:省环保厅
 
  建议背景:近年来,张掖市甘州区积极顺应国家建设生态安全屏障的时代要求,把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攻方向,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特别是《甘州区国家级生态区建设规划》顺利通过省环保厅专家评审,区人大已正式批复实施,生态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生态区建设规划》共涉及生态产业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生态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能力保障体系建设等五大体系,涵盖工业、农业、服务业等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共涉及项目118项,投资达580亿元,项目多、投入大,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招商引资和财政投入。
 
  建议内容:建议省上将甘州区生态区建设作为全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办理情况:2015年6月,省环保厅组织平凉、庆阳两市环保部门赴张掖地区开展市级并包括甘州区等县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阶段性验收工作,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试点工作做好技术评估前各项准备工作。省环保厅将按照阶段性验收成果继续组织指导甘州区靖安乡、明永乡、甘浚镇、沙井镇、碱滩镇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将按照全省《精准扶贫生态保护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对甘州区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给予优先安排、倾斜支持,切实加强甘州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省环保厅拟在2016至2017年筹措省级财政资金300万元,重点支持甘州区大气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结合落实“水十条”要求,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重点实施山丹河污染治理等项目。今年,省环保厅与省财政厅认真修订《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资金分配上,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地区给予资金倾斜,指导和帮助甘州区制定生态保护规划,规范项目实施,严格资金管理。
 
  代表意见:满意
 
  督办人指出:环境保护事关国计民生,对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张掖市的环保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支持和张掖市委、市政府的积极努力下,走在了全省前列。现场督办代表建议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通过对代表建议的现场督办,意在督促政府更为及时、妥善地办好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关心和支持张掖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张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抓好项目落实,管好、用好每一笔扶持资金;各级人大代表要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多提好的意见建议。
 
  关于加大对敦煌大景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
 
  督办人:李慧
 
  地点:敦煌市
 
  时间:2015年8月6日
 
  提案代表:纪永元、詹顺舟、赵艳梅、杨景泳
 
  承办单位:省旅游局
 
  建议背景:敦煌市是“丝绸之路”旅游线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交通便利,区位优势突出,旅游资源丰富,是全省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和旅游业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之一。根据省旅游局《关于推进大景区建设,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20个大景区,2017年率先建成8个大景区,其中包括敦煌的莫高窟-月牙泉大景区和阳关-玉门关大景区。按照《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大景区总体规划纲要》要求,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实行属地管理,整合大景区内各类旅游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优化布局联动线路体系。
 
  建议内容:为全面推进敦煌大景区建设,充分发挥其聚集要素、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建议省委、省政府从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包装推广、文化旅游项目用地等方面加强扶持力度,在资金、政策、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
 
  办理情况:省旅游局将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敦煌市大景区建设的扶持力度,争取将敦煌列为国家旅游局即将成立的中国旅游智库课题进行专门研究;率先在敦煌市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打造敦煌国际旅游品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项目建设;加快旅游景区晋等升级的汇报衔接和跟进力度;加大大景区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敦煌智慧景区建设;扶持发展自驾游基地、户外营地、汽车旅馆等新业态建设。
 
  代表意见:满意
 
  督办人指出:近年来,在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敦煌市旅游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游客人数及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敦煌市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具有特殊地位,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中处于龙头地位。然而,由于历史欠账等原因,敦煌在旅游业发展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对此,省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今年,把该代表建议列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督办件,就是为了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和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机遇,加快敦煌市文化旅游业发展步伐。希望各级政府科学定位,合理规划,从而把敦煌打造成名副其实的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关于协调解决红山湾水库工程项目资金的建议
 
  督办人:马青林
 
  地点:临泽县
 
  时间:2015年8月11日
 
  提案代表:陈晰、亢爱红
 
  承办单位:省水利厅
 
  建议背景:临泽县红山湾水库工程是我省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11座大中型水库之一,也是张掖市唯一列入规划的中型水库。2011年,红山湾水库被列入全国大中型水库规划后,经省、市、县多方努力,至2014年10月,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全面完成,同年12月6日正式开工建设。工程计划工期2年,将于2016年12月底全面完工。该水库是一座以生活供水和工业供水为主,兼顾生态用水和农业供水的中型水库,设计总库容1700万立方米,预算总投资5.52亿元。水库建成后,将与上游的鹦鸽嘴水库联合调度,将鹦鸽嘴水库每年汛期下泄的6000多万立方米弃水进行拦蓄,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同时,水库形成的2300亩水面与毗邻的丹霞国家地质公园相映,可促进闪佛寺山和水库西岸丹霞山的旅游开发,形成山水一条龙的服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旅游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建议内容:建议省上有关部门在建设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并协调国家发改、水利等部门给予项目支持。
 
  办理情况:目前,国家对西藏等中西部地区列入规划的中型水库建设均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但甘肃省拟建和在建水库未纳入补助范围。红山湾水库工程投资额度大,县级财政筹资难度非常大。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向水利部和国家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国家给予支持,并在省级财力可能的条件下,继续对红山湾水库给予支持和补助。
 
  为支持红山湾水库建设,省水利厅于今年3月11日以《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对张掖市临泽县红山湾水库工程给予资金支持的请示》,向水利部报送了资金申请文件,并派专人多次向水利部有关司局汇报。但由于国家对我省新建中型水库工程尚无资金补助渠道,因此,红山湾水库工程建设资金还需多渠道筹措。今年7月,省水利厅已从省级水利建设基金中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该水库工程建设。
 
  代表意见:满意 
 
  督办人指出:在水库项目的立项工作中,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在这次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中,各部门更是高度重视,积极工作,多方协调,不仅给予了资金支持,还提出了进一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的具体意见。希望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省水利厅要一如既往地支持红山湾水库的建设,确保这项关乎临泽县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福祉的项目落地生根,真正发挥实效。要把红山湾水库建设当作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认真抓好红山湾水库工程项目建设,张掖市和临泽县要会同省上相关部门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多方筹措资金,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同时,要坚持质量第一,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水库如期完工,早日投入使用,早日发挥效益。 (薛文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