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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落地生根促进司法公正——甘肃省法检“两院”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点击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10-19 10:21:37

  2015年1月28日,甘肃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审议中,各代表团本着对全省法检工作的极大关切,从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省法检“两院”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根据旁听收集到的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整理出的代表意见建议,进行了及时归纳梳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积极履行审判、检察职能,全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院】为了听到更多接地气的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出由院党组成员、各庭室主要负责人共48人组成的16个旁听组深入各代表团,认真听取《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主动收集意见、建议5件。在对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办理部门和责任领导,限期督办整改,有针对性地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针对“贯彻疑罪从无原则,有效预防和坚决纠正冤假错案”的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防错案”作为刑事审判重中之重,组织刑事审判庭学习近年来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分析在司法理念、证据排查、法律适用、程序公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充分发挥庭务会作用,及时发现、分析、排除案件疑点,严把案件质量关。勇于担当,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严守防范冤、错案底线,坚持疑罪从无,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
 
  注意方式方法,作出决定前,积极同检察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尽力促其撤回起诉或抗诉,不同意撤回的依法及时宣告无罪,消除公众疑虑,为疑案处理营造宽松、理性的氛围。
 
  注重经验总结,多次召开刑事审判座谈会,要求辖区刑事审判人员进一步加强协调能力,就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交全省“三长”联席会议,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解决分歧,统一认识;在省委政法委的组织下,召开了全省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防范冤假错案工作座谈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重大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等问题的若干规定》。
 
民事审判中进一步践行为民司法
 
  针对“审理民事案件要更加注重人民性”的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进一步践行为民司法。
 
  建立富有特色的司法为民服务体系,以创新为动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努力构建以法院为主导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中国保监会甘肃监管局共同推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保险公估、定损理赔和法律咨询“六位一体”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模式;与省妇联、省消协等多部门共同建立起妇女儿童维权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涉军维权案件的诉调对接机制,先后下发了《甘肃省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维权合议庭工作的指导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作为甘肃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甘肃省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甘肃省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定期参加联席会议的同时,力促合力妥善化解矛盾,充分发挥法院在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导和司法保障作用。
 
  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甘肃省各级基层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与乡镇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对人民调解员培训指导到位,对人民调解员调解个案提供法律服务到位,努力形成人民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互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融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加强立案工作,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制定《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细则》、《案件立案登记程序流程示意图》,明确立案登记的范围、条件、操作程序,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登记立案,有案必立、有诉必立,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建立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电话、网络在线、短信等诉讼服务。
 
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
 
  针对“通过行政案件审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审判工作。
 
  依法公正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在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审判任务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坚持严格司法,努力贯彻司法便民利民要求,不断加大到案发地开庭审理、调查取证、协调矛盾纠纷的力度。
 
  积极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在兰州、天水两个中级法院辖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顺利实施,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暂行办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加强业务培训和调研宣传。结合行政诉讼法修改、新司法解释出台、立案登记制实施、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开展等情况,省法院在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审判任务急剧加重的情况下,继续加大对中级、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提升行政审判法官对法律修改的认识和理解,统一行政审判的裁判尺度,努力实现依法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审判权。
 
  继续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建议。
 
  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新法施行后,省法院行政庭对每件行政案件开庭前都向行政机关送达负责人出庭通知书,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积极参与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检查,帮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法官素质
 
  针对“加强对干警教育培训”的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法官素质。
 
  调训招生工作取得新突破,全面完成最高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的调训任务,选派全省各级法院670人参加最高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56个班次的培训,调训人数创历史新高。
 
  认真组织最高法院“双语”培训班。严密制订培训方案,精心组织培训工作。来自全国16个省区市、256个法院、36个民族的近400名法官参加了在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举办的四期“双语”培训班。
 
  抓好欧盟环境治理培训项目。作为欧盟资助陕西、广西、甘肃法官环境法培训项目,甘肃省先后选派30名法官参加培训,并组织西北政法大学教师和欧盟环境法专家与全省青年法官座谈,为甘肃环境审判工作储备了人才。
 
  不断推进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全省法院干警积极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与兰州大学联合培养29名硕士研究生,推荐2名干警攻读应用型博士学位,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进一步拓宽了高层次人才培养渠道。开展定点培训,专门将兰州市两级法院270名法官选送到国家法官学院学习,积极协调国家法官学院,加大对甘肃少数民族地区法院的培训力度,确保民族地区法院干警及时得到轮训。
 
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着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针对“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着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健全涉诉信访制度。2015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制定出台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指导意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预约和接访工作办法(试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工作意见(试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规范涉诉信访办理流程、维护涉诉信访秩序发挥出重要作用。
 
  创新信访处理方式。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信访文明窗口建设活动,加强软、硬件设施的配备和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实现诉讼便捷、工作高效、流程科学、责任明确的工作流程。信访接待法官做到用语文明规范,平等对待上访群众,提高信访窗口协调、解决问题能力。推行层级接访、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增强接访实效,加大交办督办力度,发挥领导接访优势,着力解决疑难涉诉信访案件。省高级人民法院每周安排院领导预约接访,每个工作日安排处级干部轮值接待。
 
  推进涉诉信访改革。成立了以院长梁明远牵头的涉诉信访工作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信访工作督导组,落实改革领导小组的重大决策部署,探索建立将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制轨道、依法按程序处理的新机制,为涉诉信访改革稳步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改革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制定《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程序的规定》,这项制度作为全省法院9项改革内容之一,经甘肃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下发全省法院执行。
 
  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在最短时间内建成了全省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下发《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办法》,让上访群众在就近法院就可以向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申诉,引导信访下行,减少赴省进京上访。
 
【检察院】为了确保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分工方案、组织省人民检察院各部门逐条研究提出落实和改进措施、分管院领导审核、院党组会议集中审议等步骤,研究制定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落实措施一览表》,确定了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的238条具体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着眼大局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是政法机关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如何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已成为重要课题。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对此关注度很高。
 
  为了着力提升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成效,2015年,省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三室”建设,法律监督网络在乡镇和行政村实现“全覆盖”;截至8月底,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502人,帮助整章建制635项,开展法律宣讲、警示教育6403场次,调处涉农矛盾纠纷1087件。不断深化“两联系、两促进”工作。健全联系服务企业长效化、规范化机制,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发改委会签了“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加强协作配合”和“对重大建设项目动态服务”两个规定;截至8月底,依法查处涉企职务犯罪69人,协助解决矛盾纠纷97件次,帮助项目建设单位整章建制166项,依法督促有关部门为企业办理手续86次,项目建设整体环境进一步优化。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紧紧抓住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1月至8月,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696人,起诉14679人,同比分别下降1.7%和3.3%。依法严惩破坏经济发展犯罪,批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31人,起诉697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挂牌督办49件,监督移送91件95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异地协作机制,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17个。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持续推进涉检信访息诉罢访工作,救助刑事被害人49人。
 
加大反腐力度回应民众关注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对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同时,随着社会法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工作的关注度也一路飙升。为了响应中央号召、回应民众期待,省人民检察院以代表建议办理为契机,着力加大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2015年,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两好两促”专项行动。下发实施方案,成立全省检察机关法治宣讲团,在省直机关和各地党政机关开展巡回宣讲;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向省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发送法律及廉政相关知识;为各级党政机关配发《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廉政公益海报等9.1万册,警示教育视频26部3300套。据了解,1月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68件933人,其中大案395件,要案82人,同比上升6.5%。从严惩治行贿、贿选等案件,立案侦查行贿犯罪116人,同比上升9.4%。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处391人。部署开展了严肃查处“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域”和“破坏能源资源、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查处相关领域渎职犯罪44人。认真贯彻《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截至8月底,共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533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5716次,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国家工作人员230人次。
 
强化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
 
  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重要特色,也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性质和职能的重要体现。全面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2015年,省人民检察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49件,提请民行抗诉8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对诉讼程序和执行中的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80件,法院采纳103件,采纳率为57.2%。进一步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深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工作,审查发现并监督纠正93人。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脱管69人、漏管31人。切实强化对执法司法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依法查办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的行政执法人员149人,查办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司法人员32人。1月至8月,共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3件,监督撤案177件,纠正漏捕240人,纠正漏诉282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47件次。
 
改机制强队伍自身建设迈新步
 
  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是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的愿望和嘱托。为此,2015年,省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有关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目前,已完成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办案责任制改革以及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务序列设置、晋升等10项配套方案的起草工作。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信访案件全部实现了有序导入、依法办理。截至8月底,依法审查处理控告申诉案件1108件。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制定了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与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选取5个市级院进行试点。着力部署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方案拟定等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同时,以“五个过硬”为目标,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检察队伍忠诚可靠。强化岗位素能培训,在北京大学举办了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双语”培训;1300余人接受了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组织的培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出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通报、定点包干等制度,分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省检察院对陇南、平凉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对7个市级院、18个基层院开展了专项检务督察。立案查处3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