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意见建议 > 正文

群众满意是唯一标准——聚焦甘肃省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10-27 09:25:59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各级国家机关和组织尊重人民民主权利、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更是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从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直至测评,无不凝聚着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个组织的心血和汗水,而检验他们付出的标准永远只有一个——群众满意。
 
群众满意是唯一标准——聚焦甘肃省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
 
  2015年9月21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省林业厅、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省林业厅、省教育厅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政府系统承办的588件代表建议全部按期办复,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建议交办后,省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办理与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工作要求;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参加省“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以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质量;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直接部署和协调办理工作,特别对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专门进行指导研究,并主持现场办理工作会议,推动代表所提建议的落实。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指导、责任处室认真办理的三级办案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办理责任,做到了办理任务、办理人员、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四落实”,促进了办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同时,省政府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与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本单位、本系统重点工作安排相结合,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建议,集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予以解决。省“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紧紧抓住国家项目和资金安排的机会,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争取,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予以重点保障。特别是将一些普遍性问题纳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调研,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分步组织实施,使代表建议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发挥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为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办理实效,省政府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办理中逐步推行“三走访”制度,即办理前走访联系建议者,了解所提建议的背景和诉求,便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办理中走访联系建议者,同他们共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办理后回访建议者,征询他们对办理结果的意见。2015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特别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对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的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加深了人大代表对政府部门工作的了解。省政府各部门筛选出33件对推动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建议,组织人员分赴8个市州、17个县区进行现场办理,解决了一批群众期盼、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
 
  强化跟踪督办是保障代表建议落到实处的重要方面,为此,省政府将建议督办工作纳入2015年省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计划,按照办理工作时间节点,定期催办,重点督查。通过开展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督办工作,做到了“四不放过”,即:对能够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不放过,对未能解决的问题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建议答复不规范的不放过,对代表不满意的不放过。同时,利用新开发的督办评估系统,加大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对每一件答复复文从办理效果、答复质量等7个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对答复简单草率、格式不规范、答复理由不充分的退回重新办理,有效提升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答复复文的规范化水平。
 
  截至目前,交由省政府系统承办的588件代表建议已全部按期办复。其中,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建议321件,占承办建议的54.6%;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203件,占承办建议的34.5%;A、B两类建议合计524件,占承办建议的89.1%,比上年提高7.8%。因政策法规和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目前一时难以解决的C类建议64件,占承办建议的10.9%,对这些暂时未能解决的建议,省政府均认真向代表做了解释说明。从《征询意见表》反馈的情况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建议办理工作同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相结合,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015年,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充分吸收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把办理工作与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相结合,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把建议办理同稳增长相结合,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省政府积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围绕深入实施“3341”项目工程,努力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重点办理了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在办理《关于请求省上加大对兰州市水源地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时,省政府责成省发改、水利、财政、国土等部门和兰州市政府共同研究,协调提出办理意见。经过承办部门的积极争取,水利部黄委会已同意将兰州2.77亿立方米/年取水许可指标调整至水源地建设工程。同时,进一步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已完成12项前置性审批手续,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对《关于加快陇东能源基地开发建设的建议》,省政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平凉市政府论证研究、提出方案,统筹协调、抓好落实。经过争取,国家已批复《甘肃灵台矿区总体规划》,规划投资近300亿元,建设总规模2720万吨的7大矿井,将进一步加快陇东能源基地建设步伐。省发展改革委认真采纳《关于支持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资金的建议》,针对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争取国家增发专项债券15亿元,省财政增拨1号线项目资金2.92亿元,加快了兰州市轨道项目建设进度。针对《关于在阿克塞当金山南布点建设330KV输变站及电线路的建议》,省电力公司结合当地规划建设300万千瓦风电、200万千瓦光伏、300万千瓦光热项目的实际,争取国家布点建设阿克塞330千伏变电站,并将其列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创优示范工程予以重点推进,目前,该项目基础施工已完成72%,计划2016年一季度全面建成,保证了敦格铁路等重点工程的电力需求。
 
  把建议办理同调结构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省政府坚持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重点办理了信息产业、电子商务、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在建议办理工作中,省农牧厅将《关于扶持平凉市建设西部干旱山塬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议》与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结合,安排6281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平凉市7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当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省工信委与兰州市政府在研究城市管理、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中,注重吸纳《关于加强数字城市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的建议》,将兰州市列为“甘肃省信息化发展重点示范城市”,协调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公司投入8.4亿元在兰州市建设大数据中心,下拨财政专项资金810万元,支持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平台等信息产业项目建设,推动了兰州市数字城市建设,为全省城市管理服务信息化支撑创造了经验。省商务厅高度重视《关于将陇南市电子商务列入省级规划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建议》,在制定《甘肃省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实施方案》中,充分考虑陇南市地域特点和工作实际,将陇南市9个县区全部纳入电商扶贫工作范围,并联合阿里巴巴在陇南市启动了西部首批“千县万村”计划项目,进一步推动了陇南市电商扶贫步伐,带动了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省发改委认真办理《关于加大对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争取国家资金3.2亿元,落实省级资金3350万元,重点支持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鸣沙山—月牙泉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快了敦煌旅游经济发展,推进了当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把建议办理同促改革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和活力。省政府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突出改革重点,细化工作措施,重点办理了经济社会领域改革方面的建议。认真采纳《关于加快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建议》中关于健全政策扶持体系,推动与上海张江、合芜蚌试验区合作的建议,组织相关单位学习外省先进经验,深入研究兰白科技创新区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目前,《甘肃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已由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审、《关于支持兰白科技改革试验区人才发展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上海张江和北京大学两个技术转移中心已落户兰州,兰州科技大市场已建成投入使用,北大“中国芯”项目签约落地兰州新区,创新试验区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发展动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关于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试点工作给予经费支持的建议》和《关于加快天水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都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深化我省农村改革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在制定《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过程中统筹考虑,将确权登记工作经费省级承担部分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每亩6元的标准,分地区、分情况协调推进,保证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关于加大电子商务审批力度的建议》,省政府责成省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制度,编制了《甘肃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17年)》,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基本原则,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全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通过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电子商务发展。
 
  把建议办理同惠民生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省政府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与2015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相结合,重点办理了公共服务方面的建议。结合《关于尽快批复〈甘肃庆阳市环县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的建议》,省政府将其纳入革命老区扶贫脱贫的工作内容,责成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水利厅认真研究,认真办理,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批复实施了甘肃省2015年规划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告,下达1.4亿元支持环县新建4项集中供水工程,解决了3.5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省建设厅十分重视《关于加大国家级贫困地区棚户区改造支持力度的建议》,在项目申报、资金协调和政策扶持方面对平凉市给予支持,目前平凉市已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4.14万套,竣工2.37万套,分配入住2.12万套,改善了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省政府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中,采纳《关于加强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和《关于对乡村舞台建设给予扶持的建议》,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在推进全省“三馆一站”建设的同时,整合资金18亿元,在9323个行政村实施乡村舞台建设,丰富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针对《关于对甘肃省城镇户籍的“苯丙酮尿症”患者实行医疗救助的建议》,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于今年2月联合制定了《甘肃省苯丙酮尿症患儿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实施方案》,明确将苯丙酮尿症患儿纳入特殊病种保障范围,并确定省妇幼保健院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替代食品零差价供给,完善了苯丙酮尿症的救助体系,切实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对省教育厅、省林业厅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投票测评,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中,参加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共计59人对省教育厅和省林业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据统计,自2013年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林业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79件,其中,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4件,二次会议代表建议37件,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8件。全部按照法定期限办理完毕,分别向各位代表寄送了答复意见。
 
  办理工作中,省林业厅高度重视现场办案工作,有效突破了以往“文来文往”的单一办案方式,2013年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0号《关于将酒泉市810万亩公益林尽快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建议》进行现场办理,邀请建议领衔代表和有关林业专家进行现场考察,面对面研究探讨解决办法。2014年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6号《关于请求对陇南市继续安排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议》、第613号《关于扩大定西市退耕还林规模的建议》进行现场办理,邀请省人大代表实地考察了退耕还林示范点和造林绿化示范点,召开了省人大代表建议现场办理会,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向代表详细介绍建议办理情况,现场答复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就第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情况及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向代表们作了全面介绍。2015年,现场办理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6号《关于支持漳县发展以核桃为主的林果产业的建议》。代表们对现场办案的效果十分满意,纷纷表示今后将继续关注支持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积极为甘肃林业建设出谋划策。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公民的知情权,提高林业工作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和社会服务,省林业厅利用甘肃林业网等网络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建议办理信息。2014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设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栏目,对2014年承办的37件和2015年承办的18件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全部进行了公开。
 
  2015年,省教育厅承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37件。已经得到解决的A类建议31件,占承办建议的83.78%;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建议4件,占承办建议的10.81%。截至2015年6月底,承办的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进行现场办理,逐一进行答复,将答复文本寄送第一建议人。
 
  为了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省教育厅坚持将办理规范与严格把关相结合,制定了《甘肃省教育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对办理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在办理过程中,要求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对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需解决的目标问题和代表提出的对策建议做到心中有数。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认真研究解决;对合理化建议意见,充分采纳,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贯彻实施。在答复过程中,不断健全审核把关制度,实行“四级把关”,把好“五道关口”:一是承办处室负责人严把承办沟通关,确保办理工作措施实,答复意见内容实,沟通办理效果实。二是办公室严把督促检查关,及时督促办理,保证办理时效性和针对性;检查沟通联系表,确保据实反映建议人对答复工作的满意程度及意见建议。三是办公室负责人严把答复初审关和答复规范关,初审答复意见,确保格式规范、内容表述精准,问题解决合理合法。四是厅领导严把审核签发关,力求使每个建议得到代表的理解与认可。同时,省教育厅对十二届人代会以来的B类建议,要求承办处室不能“一放了之”,开展了续办落实“回头看”,实行跟踪督办,积极争取政策、统筹安排项目进行解决,取得了明显效果。截至2015年8月底,B类建议已落实23件,所剩1件中,因岷县一中目前尚不具备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创建条件,其他都以资金或其他项目、政策支持等形式给予了支持,兑现了对人大代表的承诺,履行了“言必行、行必果”的政治责任,真正推动了教育改革发展。
 
  经过现场投票,省教育厅共得满意票50张,基本满意票9张,不满意票0张;省林业厅共得满意票55张,基本满意票4张,不满意票0张。
 
  对省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是对政府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督促和鞭策,也进一步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到“落实型”的转变,提高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考核机制,重视B类建议办理,加大对基层办理工作的监督力度
 
  9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省林业厅、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武文斌委员表示,省政府及各组成部门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越来越重视,因为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要求高、抓得紧,政府和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建议办理速度快、效果好,特别是十八大以后,工作作风的改进更是促进了满意度的提高。
 
  针对B类建议的问题,李峰委员建议,今后,省政府要继续重视B类代表建议办理,进一步完善“台账登记、跟踪办理、销号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结率。
 
  李海珊委员建议,从目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看,省上比市州好,市州比县区好。基层对代表建议办理还不够重视,有些县区、乡镇没有答复和落实代表建议,其中有人员、政策、资金等方面的问题,但更重要的还是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省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大对市州、县区、乡镇办理代表建议的监督力度。
 
  宁崇瑞委员认为,省教育厅的报告中提到“省教育厅议案沟通率每年均为100%”,仅议案沟通率100%是不够的,代表建议的沟通率也应达到100%,因为每年建议比议案多。同时,政府各组成部门还应继续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的重视程度。
 
  蔺秦生委员表示,政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绩显著,完全赞同这几个报告。他建议,要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考核机制,加强重点建议督办,保证每一件建议都高质量办结。
 
  白继忠委员则在审议中提出,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在督导、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答复还不太及时、规范,应该参照代表建议的办理程序和方式,及时规范答复。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