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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来自人民的“呼声”——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联络走访人大代表工作侧记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12-27 11:55:42

  “您认为今年全省检察工作有什么问题和不足?对新一年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现场提给我,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反馈,我们一定认真听取,进一步改进工作。”12月25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在走访省人大代表、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李荣灿时,听取了他的意见建议。

  为了及时向省人大代表反映全省检察工作成效,并征求来自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12月20日,省人民检察院开展了集中走访省人大代表活动。

  要认真谋划联络走访方案,简明扼要汇报今年全省检察机关总体工作情况,原原本本、逐条记录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准确上报。联络走访工作要覆盖到所有省人大代表,要让每位代表都有条件全面、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并反映问题。这是省人民检察院针对此次走访活动提出的最基本要求。

  为强化走访效果,省人民检察院指派院各党组成员分别前往联系市州,与市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共同联系走访市州党委书记、市(州)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以及工作、生活在市州的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省人大代表。

  像这样的走访活动,只是甘肃省检察机关重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早在2014年,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具体措施,包括实行分层分级联络制度、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一对一”联络代表工作方式等,从制度上确保了每一位人大代表都有一名固定联络的检察官,实现了联系人大代表的全覆盖。同时,意见还要求负责联络的人员要采取上门拜访、邀请来访、电话、信函或网络等形式,虚心听取并认真记录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反映。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突出做好代表提交事项办理工作,做到办前沟通、办中联系、办后反馈;要注重了解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关切与期待,注意收集代表关注的具体案件情况以及各种批评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反馈并转化为决策措施,推动和改进全省检察工作。同时,其下发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办理人大代表监督事项工作办法》,更是注重对人大代表监督事项办理的督促与落实,充分发挥了代表监督职能对检察工作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自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廉洁、促进发展’专项行动,确保了国家和省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成效有目共睹。非公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把非公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也纳入到检察机关的服务范围。”2015年甘肃省两会期间,在和路志强座谈时,全国人大代表、盛达集团董事长赵满堂提出了这样一条意见建议。

  为了将这条意见建议办理落到实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后,探索尝试在省工商联设立了全国第一家省级院驻工商联检察服务室,按照“平台建在工商联、联系放在各商会、服务面向各企业”的原则,把“两联系、两促进”向服务非公经济领域延伸。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及非公经济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起诉涉及非公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普通刑事案件61件12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16人,办理民事申诉案件14件,为非公企业协调解决证照办理、手续审批、地方干扰等具体问题866个。

  为了更好地倾听代表意见,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还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科技优势,专门在门户网站设立了代表联络平台,做好代表意见收集、办理及答复工作,并坚持为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日报》、寄送《甘肃检察要况》、开通“检讯通”短信发布平台,及时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重要决策,主动为人大代表监督、支持检察工作提供平台。

  “我们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让人大代表‘问诊’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人民监督科负责人李辉介绍说:“通过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各级检察机关每年都主动邀请代表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1至2次,虚心接受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检查评议,听取代表的批评、意见。”南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