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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新闻发布会

稿件来源:中国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6-07-08 10:06:03

      《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于2016年3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更好地宣传条例,6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昆明举行条例新闻发布会。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穆永新主持,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赵新黔发布新闻;省财政厅吴曙副巡视员、省审计厅李芸副厅长分别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就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好条例作了发言。新华社云南分社、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春城晚报等10多家省、市新闻单位及中央驻滇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赵新黔主任介绍了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基本原则和主要亮点,并就下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她说,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对于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硬化预算约束,监督政府为人民管好“钱袋子”,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贯彻新预算法、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要求的具体体现。按照 “明定位、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原则,修订后的条例扩大了适用范围,拓展了监督内容,规范了监督方式,涵盖了从预算的批准、执行、调整到决算全过程的审查监督工作,强调了对全口径预算的审查监督、预决算的初步审查、预算公开的监督等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赵新黔主任强调,新条例对各级人大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政府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切实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确保条例的正确实施,为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相关负责同志围绕保障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职权、加强人大预算初审工作、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加强审计监督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省人大财经委、法制工委、预算工委、研究室,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