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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锦州检查

稿件来源:中国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6-07-15 09:05:11

  7月12日、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政奎率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锦州市,就该市贯彻实施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军,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王维参加检查。锦州市委书记王明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成陪同检查。  

  在锦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锦州金属研发中心、锦州汉拿电机有限公司和渤海大学,实地检查企业科技创新开展情况、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与锦州市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座谈,详细了解在贯彻实施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法规过程中还有哪些困难和问题,并听取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锦州市关于贯彻实施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2014年以来,市政府坚持将贯彻实施科技创新领域“三法三条例一规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围绕辽西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科技创新对锦州市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执法检查组指出,锦州市认真贯彻实施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法规,全市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环境明显改善,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执法检查组强调: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配套工作,把好的政策转化为实际效果,使好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二要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对于国有企业,要把科技创新作为硬性指标抓紧抓好,对于民营企业,要加大人力、财力的支持力度。三要发挥好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园区的作用,使之成为技术的高地、人才的洼地。四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保证重大项目的研发经费和创新平台的建设经费。五要构建良好的创新氛围,要对在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企业给予重奖,要出台更多的鼓励政策。六要大力扶持科技中介组织,有效推动科技创新工作。七要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管理体制,突出科研实用性和科研成果转化。八要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研究,以此提高科研水平。  

  王明玉指出,锦州市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将实施创新驱动确定为锦州经济社会发展五大战略之一。执法检查组这次检查对于推进锦州市科技创新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将认真研究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青、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检查,李振洪、安锦香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