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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第三方评估结果 垃圾有效处理率超八成

稿件来源:广东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6-11-22 15:01:03

  广东人大网讯 (记者 林洪演)省人大常委会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第三方评估,目前,2016年度的评估工作已完成。11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6年度评估结果和《2016年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第三方评估总报告》。据介绍,截至201610月,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83.29%,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6.9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33.97%,上述指标均提前完成2016年的既定目标。

 

112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第三方评估结果。
 图文直播地址:http://online.southcn.com/h/20160823_656.htm

  珠三角:东莞第一 肇庆垫底

  粤东西北:云浮第一 揭阳垫底

  今年第三方评估的重点是今年以及2013年以来我省农村垃圾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建立健全农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本次评估根据各项标准综合得分,分别对珠三角和粤东西北两个区域的各地级以上市进行排名,结果显示,珠三角九市东莞排名第一,肇庆垫底;粤东西北12市则云浮第一,揭阳垫底。

  评估报告认为,粤东西北地区和珠三角地区间存在较大差距,粤东、粤西片区又较粤北地区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基础设施建设、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群众受教育程度、宣传教育方面的差别等因素造成。

  同时,报告也肯定了今年农村垃圾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评估报告认为,2016年农村垃圾管理工作评估在增加了扣分指标的情况下,全省平均得分率与去年相比仍增长了5%,说明大多数地级市在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其中以珠三角地区取得的进步较为明显。

  69个“一县一场”项目建成63

  94%以上村庄制订村民保洁公约

  在硬件设施方面,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截至201610月底,全省69个“一县一场”项目建设任务中,63个基本建成,并且大部分已投入运营,惠来县、潮南区、潮安区和普宁市等4个项目在建,潮阳区和饶平县等2个项目未开工。其中,潮阳区启动棉北十二斗填埋场的升级改造工程,并对垃圾焚烧厂项目进行重新选址;饶平县加大力度,继续开展群众思想工作化解“邻避”问题,积极推动垃圾场的尽早开工。而1049个乡镇、约14万个自然村建成的“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其使用运行也在逐步完善和规范中。

  软件建设方面,农村生活垃圾畅销保洁和运营机制逐步完善。全省约94%以上的村庄制订了村民保洁公约,配备保洁员开展村庄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部分地区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化、专业化机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工作,政府加强监管,提高了工作效能,成效明显。

  目前,我省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基本构建起“一县一场(厂)”、“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收运处理体系;大部分地区实行了“县统筹镇、镇统筹村”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模式;部分地区积极探索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村村保洁”工作机制得到普遍推广,垃圾收运系统延伸到镇、行政村、自然村,农村日常保洁基本得到保障。

  2017年底将完成垃圾治理验收

  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示范基地

  省住建厅副厅长杜挺表示,广东计划于2017年底全面完成对各地级以上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国家验收,继续将农村垃圾管理工作纳入2017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并进一步强化指导和督查督办力度。指导各地积极化解“邻避”问题,重点督促惠来、潮南、潮阳、潮安、饶平、普宁等6个县(市、区)加快建成“一县一场”,并尽快投入运营,继续推进粤港澳地区新一轮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全面规划、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据悉,目前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33.97%。对此,杜挺表示,将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鼓励以乡镇为单位建设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打造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示范基地,组织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技术交流会,制订具体操作指引和宣传办法。因地制宜引导村庄和村民将生活垃圾中有机易腐垃圾分离出来,就地制肥堆肥或用于生产沼气;对农贸市场或集市产生农产品废弃物进行专项收集和就地处理;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要有临时堆放点,定期清运;城乡供销资源回收机构要服务到农村,及时收集农村和回收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在垃圾处理体系的规范运作方面,杜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资金保障,规范开展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督导各地明确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责任,对运营不规范的填埋场将督促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队伍进行规范作业,建立公众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垃圾管理,继续做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宣传工作,促进城乡垃圾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编辑:吴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