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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起点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综述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4-20 07:54:59


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审议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谢铭审议发言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里向中国人民许下的庄严承诺。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声中,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工作已经驶入快车道。

  在日前召开的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全省各级政府要把握时代新要求、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继续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把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工作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

依法行政按下“快进键”

  2015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甘肃省各级政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方面,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换挡提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在基本解决了“有法可依”的今天,经济社会对立法有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立法有了新期盼,社会各界已经从对“有没有”的关心上升到对“好不好”的关注。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省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一年,省政府着眼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突出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创新驱动、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已审议通过5件,制定出台规章9件。兰州市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了《兰州市行政程序规定》,系全省首部行政程序方面的专门立法。

  为切实推进科学立法,按照突出重点、保证急需、统筹兼顾的原则,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认真组织对法规规章草案进行调研、审查修改和论证,对于部门起草的法规规章草案,省政府法制办都提前参与调研,加强立法指导,从源头上防止部门立法倾向,否定了3部尚不成熟或带有部门倾向性的法规草案,有效遏制了部门利益法制化。同时,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立法为民的理念,以规范、限制、约束公权力为着力点,突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力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为确保立法民主化,坚持开门立法,所有立法项目草案全部通过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最大范围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坚持在重大立法草案的论证、审查修改过程中,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加强立法协商,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坚持集体审议立法草案制度,把政府常务会讨论法规规章草案作为必经程序,不断增强立法的民主性。

  省政府还不断创新立法体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政府立法工作,协调第三方创设性草拟《甘肃省投资类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委托第三方对《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实施立法后评估,为探索立法工作新模式积累了经验。启动政府立法联系点工作,向各市州征集立法联系点。积极做好新授予地方立法权后市州政府立法准备工作,组织召开全省政府立法工作座谈会暨业务培训会,邀请专家作了立法理论及技术讲座。

  如何将该放的权力放掉,该管的事务管好?一年来,全省各级政府迎难而上,简政放权大刀阔斧、放管结合扎实推进,每一个动作都成为老百姓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称,结合承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决定,全省共组织开展5轮清理,省政府累计公布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397项。推行一个窗口服务、一站式审批,项目审批平均时限缩短到20天。修订《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大幅取消和下放部分项目核准权限,简化优化报建手续。全面清理职业资格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职业技能鉴定由311个减少到256个,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由42个减少到35个,收费项目由60项减少到48项。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和“一照一码”制度全面推行。

  省政府还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让每一项权力都晒在阳光之下。据省政府工作报告显示:甘肃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部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甘肃政务服务网正式运行,省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事项、追责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信息、扶贫清单信息全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发布。同时,市州和县区政府子网站全部上线运行。清单管理制度的全面推行,为实现政府工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市场和社会破除了各种不合理束缚,有效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新活力。

  各级政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各地各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5万余条,多数单位还建立了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0余万条。还通过政府公报和报刊、电视、电子显示屏,以及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期盼的重点、热点问题,省政府及时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改革文件,答复公众关注的问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省直部门全部完成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教育、医疗、就业、食品安全、重大建设项目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信息,都通过网站、报纸等平台及时公开,方便群众随时、随地、随需获取各类政府信息。

  如何减少或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乱象,让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得到更有力的呵护?省政府工作报告称,一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按照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省政府审查批准4个县区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序推进嘉峪关、定西两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嘉峪关市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合并成立市场监管局后,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再造执法服务流程,推行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执法,统一执法文书,将营业执照等“十证一照”合并为“一窗式”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大幅提高了行政效能;将70%以上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定西市将市级13支专业执法队伍缩减到7支,下移执法部门执法权146l项,县区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的处罚权,由7个方面增加到15个方面,整合乡镇食药监、工商、国土等机构设立乡镇综合执法所。兰州新区在综合执法改革中将农业、林业、水政等20个方面的220项法定行政处罚权划转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部署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执法部门自查、政府法制机构现场检查及抽查点评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共查阅各类执法案卷6413卷,对发现的适用法律不准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进行了点评通报。省政府聘请了5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为行政执法找问题、挑毛病,发挥了良好外部监督和制约作用。组织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全省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工商质监、城管执法等部门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将797l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信息和省直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对全省4741名新进和补考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并对执法证件进行了年检审核。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学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学法用法守法工作的意见》。编制《行政执法工作实务》,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2种执法行为编写了工作规程和流程图。

  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政府工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5年以来,省政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行政决策的五个法定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各地各部门也按要求修订完善行政决策相关制度,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基本做到了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提交会议讨论和决策。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强化法律智库建设,全力推行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省、市(州)政府实现了全覆盖,部分县级政府也建立了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省政府涉法事务咨询论证,提供了多视角、高水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各级政府研究相关议题,邀请法律专家列席常务会已趋常态化、制度化。2015年,省政府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以及省政府与国家部委和相关单位签订的重大项目建设合同、重要协议,全部经过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确保了省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有效。

  省政府还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正确处理规范和审查的关系,对触碰“红线”的文件坚决予以纠正。2015年,共收到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211件,纠正18件违规文件。向国务院法制办报备省政府规章9件,报备合格率100%。重新修订发布《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规章确立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三统一”制度。

  为依法接受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监督,省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国务院、省委作书面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高度重视省人大、省政协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调研等活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88件、政协委员提案734件,全部按时办结。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尊重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时任省长刘伟平对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2014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连续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按照批示精神,对审查报告反映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措施。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参加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111件,比上年增加39.9%,其中,省政府依法参加行政诉讼8件,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48件,占案件总数的31.3%。

  为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针对国务院第二次督查、民生领域跟踪审计和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省政府督促相关单位自查整改,启动核查问责,提出问责建议。对庆阳市规划局简政放权落实不到位、兰州市城区污水“全收集”管网工程项目等问题进行查处,严肃追究了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强化对依法行政事项的审计监督,全省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6128个,通过审计处理,促进增收节支38.344亿元,核减投资12.9亿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8987条,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和处理事项165件。

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提出,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委法治建设新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一些地方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到位,不同市县、部门系统之间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差距较大,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在依法行政审计中发现,个别县级政府部门存在违规为招商引资项目开绿灯的情况,导致发生未批先建、违规发放证照等问题。

  ——一些市县政府部门对省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不到位,人员力量、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及制度建设跟不上新增审批工作的需要,导致消极对待甚至回避新增审批事项情况发生,影响了审批工作的正常开展。

  ——行政执法中违法执法、以罚代管、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等现象仍然存在,罚缴分离制度落实不到位。由于基层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导致重大案件时有发生。

  ——行政行为的监督渠道还不畅通,监督部门之间沟通衔接机制不健全,监督力量仍须有效整合。同时,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的主动性还不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这一系列问题,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和核心,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将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时代的新要求,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继续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认真谋划和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突出依法行政的着力重点。

  ——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力度,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最大程度地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干预,继续精简那些制约发展、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审批事项,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降低创业创新门槛,有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经济增长增添新动能。

  ——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创新方式,探索并完善委托第三方起草规章草案和组织立法后评估制度,选择部分重点立法项目,由具备条件的专门机构、人员负责起草和评估,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避免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增强立法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注重可操作性。要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把贫困人口脱贫、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创新完善社会治理模式等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等作为政府立法的重点领域,通过政府立法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要做到立法工作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违法或不规范的文件出台。

  ——着力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要公开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及时反馈采纳情况和理由。

  ——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各部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支持有条件的领域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综合执法改革力度,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不断理顺执法体制。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发挥好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调解纠纷的作用。要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管理模式实现网上执法办案、信息查询、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

  有委员还提出,要强化依法行政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强化接受监督制约的思想自觉,强化责任落实和执纪问责,从而把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工作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