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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甘肃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纪实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9-23 09:19:13


 
  8月15日至19日,根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调研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组赴定西、天水、兰州、白银4市,就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期间,本报记者随调研组采访了在兰州市、白银市的调研活动。

  8月29日上午,调研组听取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研讨。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省围绕党和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省委安排部署,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建设中着重突出了生态文明建设,从不同角度推动了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着力贯彻了统筹兼顾、以人为本、节约保护、创新探索等一系列国家大政方针,推进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防灾减灾、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进程,具体体现在全省节能降耗目标超额完成、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能源消费结构逐步优化、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生态修复工程进展顺利、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水污染防治迈出新步伐等。

  截至2016年6月底,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指标可吸入细颗粒(pm2.5)平均浓度值为38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相比下降30.9%

  “2012年,在省、市强力推动下,兰州市从民生大计高度出发,打响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整体战攻坚战。”8月17日,兰州市委常委、副市长俞敬东向调研组汇报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情况时说,经过3年多的不懈努力,兰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3年至2015年,兰州市空气质量新标达标天数分别为193天、247天、252天。今年截至8月8日,达标天数155天。

  根据汇报,兰州市明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在找准“病根”的基础上,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治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l+5”治理规划,综合运用减排、压煤、除尘、控车、增容、立法、严管、问效等八大核心治污措施,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坚持逐级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落细任务,全面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实现了城市管理网格全覆盖、巡查全天候、调度数字化和应用多元化,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工作体系。

  ——创新机制,严格问责。成立了西北首家公安环保分局,形成了行政执法和司法的有效对接;在重点排污企业厂区显要位置设立LED大屏,对企业排污状况进行全面公开,利用环保网站、各类媒体,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实时公布,接受更广泛的公众监督;开展了全国首家政府环境审计试点、排污权交易、插卡排污、航拍取证、工地扬尘智能监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试点等创新性工作,推进了政府向社会购买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以及大气污染治理标准化建设工程;兰州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50名县级督查员专职督查大气污染治理,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向市委提请问责处理。2013年以来,兰州市先后对280多名干部进行了效能问责。通过督查问效、动真碰硬,形成了决策、安排、落实、督查、反馈、问责的治污闭环工作机制。

  ——依法治理,推动实现治污法治化和常态化。2013年以来,兰州市先后修订和制定了《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兰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暂行办法》《兰州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管理规定》等11部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法规,逐步将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了依法治污进程。同时,通过加强“法治化、系统化、目标化、项目化”“四化建设”,对大气污染进行综合长效治理,做到了将各项政策法规“落实、落细、落小”,把各项工作任务“抓常、抓细、抓长”,实现了空气质量管理从运动式向常态化转变。

  俞敬东汇报说,2012年以来,兰州市成为全国空气质量改善最快的城市,稳定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环保部向全国推广了“兰州经验”。2015年12月,获得了联合国“今日变革进步奖”,2016年3月,荣获“中国10大最幸福城市”称号,“兰州蓝”备受全国各大城市瞩目称赞。

  根据省环保厅的汇报,今年上半年,省环保厅完成了2015年度“大气十条”考核工作;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及空气质量预警通报制度;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要靠一天一天去抓,才能真正见成效”的要求,认真落实监测数据“日分析、周研判、月评估”制度,采取“一通报、二约谈、三问责”等措施,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工作调度和考核问责力度。省“大气办”每月向各市州政府通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进展及空气质量改善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96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相比下降26.2%,与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13.5%(国家下达2016年度pm10年均浓度值要较2013年基础上下降7.2%以上),细颗粒(pm2.5)平均浓度值为38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相比下降30.9%(国家下达2016年度pm2.5年均浓度值要较2013年基础上下降3.0%以上)、14个市州城市优良天气率在64.1%至94.4%之间,全省平均优良率为82.7%(国家下达年度全省优良天气率达到82%以上),三项指标均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

  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27.4%;连续16年完成黑河调水任务,实现了自2004年8月以来内蒙古东居延海连续不干涸

  “十二五”期间,兰州市严格落实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通过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实施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饮用水安全工程等举措,确保了黄河兰州段水质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白银市加强水污染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完成白银公司重金属离子工业废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西北铅锌冶炼厂电收尘改造和稀土公司废水污染治理等项目建设,年减排废水300万吨、重金属污染物420吨,黄河白银段水质和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实现100%。

  省水利厅汇报说,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和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涉水工作主要任务,省水利厅制定了《甘肃省水利厅贯彻落实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并积极衔接国家水利部和省政府签署了《水利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水利工作框架协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总体方案第一阶段确定的水利建设任务目标。

  据介绍,近年来,全省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重点流域治理成效显著,不断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每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0平方公里。截至2015年,全省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28.13万平方公里的27.4%;2016年,全省计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0平方公里,截至7月底,已完成1146平方公里,完成率57.3%。

  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武威市实施项目已通过省级验收,蔡旗断面过水量、地下水控制开采量两大约束性规划目标提前五年实现,青土湖形成最大22平方公里的人工季节性水面,北部湖区形成106平方公里的旱区湿地,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继续巩固黑河流域近期治理成效,完成黑河干流引水口门合并改造及河道治理工程建设,连续16年完成黑河调水任务,下游内蒙古东居延海常年保持40.5平方公里水域面积,实现了自2004年8月以来连续不干涸。继续加快推进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规划建设,规划内灌区节水改造、河道恢复与归束、水资源管理系统等项目按年度计划加快实施,月牙泉周边地下水位下降趋势减缓;月牙泉恢复补水、敦煌城市地下水源地转换、引哈济党等工程加快推进。

  根据汇报,全省水利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引洮供水一期工程历经8年攻坚克难,于2014年底全线建成,2015年8月投入运行。甘肃中部地区123万群众吃上了干净甘甜的洮河水。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范围的引洮二期、黄河甘肃段治理工程于2015年开工建设,武威市民勤县红崖山水库加高扩建工程于2016年开工建设。与此同时,我省还大力推进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实施21条江河主要支流、176条中小河流及14条山洪沟道治理项目,新建加固堤防3265公里,堤防达标率达到78%;完成142座中小型病险水库和35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建成83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提升了防灾减灾能力,有效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民生水利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省政府连续9年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列为为民办实事事项,利用国开行贷款、整合部门资金,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截至2015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2016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建档立卡的1107个贫困村118万人的饮水安全不稳定问题。全力推进河西及沿黄高效节水增效、陇中东南部特色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累计达到196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500万亩。省政府整合部门资金,持续推进梯田建设,近年来,每年兴修梯田100万亩,全省已累计兴修梯田3020万亩。农村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47万千瓦。

  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全省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基本建立,“四项制度”体系和贯彻落实的运行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费工作得到加强,连续两年完成对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考核,实现70%以上取水许可水量的实时在线监控。截至2015年底,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从2010年底的303立方米降低到175立方米,降幅4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90立方米降低到63立方米,降幅30%;全省国家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超水利部、省政府签署框架协议5个百分点。

  全省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业产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重要增长点。2014年,全省农民人均林果年纯收入1021元,占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17.8%

  “十二五”以来,白银市按照“北御风沙,南保水土,中建黄河绿洲”的总体思路和“每年完成造林32万亩”的建设目标,狠抓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城区大环境绿化等重点工程建设,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723.16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2.74%;累计完成各类营造林194.37万亩,其中白银城区大环境绿化7.6万亩,退耕还林219.33万亩、封山育林94.3万亩、特色经济林130.9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4.25%,与恢复建市时的2.8%相比,净增11.45个百分点。

  白银市林业建设是全省林业建设的一个部分。按照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省林业厅紧紧围绕重点任务和部门分工,按照四大屏障区生态定位和重点生态问题,以“大地增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推进林业各项工作,着力加快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省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完成营造林面积87.02万公顷、森林抚育面积40.3万公顷,新建义务植树基地2719个,累计义务植树4.64亿株,年均造林面积保存率达到97%以上。根据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全省森林覆盖率由2006年的10.42%提高到11.28%,森林面积从468.75万公顷增加到507.45万公顷,森林蓄积从1.94亿立方米增加到2.14亿立方米。土地荒漠化沙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荒漠化土地面积年递减率0.19%,沙化土地面积年递减率0.12%。

  林业资源保护体系不断健全。截至目前,林业系统已建自然保护区49处(含11个湿地保护区),总面积801.33万公顷(扣除了与国家级重叠的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处(含2处湿地保护区),面积647.85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32处,面积212.18万公顷,县级自然保护区1处,面积0.67万公顷,成为我省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已建森林公园91处,总面积93.94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22处,省级森林公园69处;已建成湿地公园8处,总面积1.96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7处,省级湿地公园1处;建立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重要湿地4处,湿地保护面积达到88.95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54.2%,尕海湿地纳入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首批试点,12个沙化严重县区纳入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试点。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科学有序推进,申报10个国家沙漠公园,其中第一批4个沙漠公园已开展试点建设。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地7849.8万亩,林业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生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林业产业发展稳中有进,林农收入不断增加。积极扶持经济林果、种苗花卉、森林生态旅游、林产品贮藏加工等为主的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林业经济的活力和实力不断增强,林业产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重要增长点,基本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和优势的林果主产区。至目前,全省经济林果面积达140.2万公顷,比“十一五”末的115.3万公顷增加了21.6%,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和优势的林果主产区。2014年,全省农民人均林果年纯收入1021元,占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17.8%。林木种苗建设国家投资稳步增加,全省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达8处,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达26处,国有苗圃105处。发展林业产业已经成为促进全省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城乡就业的重要途径。

  林业法规和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十二五”以来,相继出台了《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和《甘肃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等3部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相继发布实施了《甘肃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甘肃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规划(2015-2020年)》和《甘肃省落实林业生态红线方案》,建立了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森林资源实现“一张图”管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森林覆盖率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纳入省政府年度考核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从政策层面保障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有章可循;进一步严格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落实,依法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调研组认为,当前,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任务依然艰巨,面临着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的矛盾、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与环境约束的矛盾、资源占有量不足与消费结构优化的矛盾、气候变化加剧与应对措施不足的矛盾、治理资金需求与财力相对不足的矛盾、中央较高的要求与基层认识差距的矛盾。

  调研组指出,在今后的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中,各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分类指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保护建设任务落实。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从政策层面保障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有章可循。要进一步严格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落实,依法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考核问责制度。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精准脱贫相结合、把林区建设和“三产”发展相结合、把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产业相结合、把生态环境保护和提高群众文明素质相结合,在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生态治理上下更大功夫,让生态建设与环境治理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调研组指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在深化、细化、常态化上下功夫,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提高。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抓好各类扬尘污染源的综合治理,治理工业污染,减少燃煤污染,降低机动车污染,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要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通过整治城市河流、建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管理地表水环境,打好水污染防治持久战;要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要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要进一步统筹协调,深化部门协作,加强执法监管,严格目标考核,加大环境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动员全体社会成员积极主动参与节能减排,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施治、社会共治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由常规性工作转为重点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领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调研组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持续加大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着力解决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建设的矛盾,确保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取得新突破。王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