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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与排查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执法检查报告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9-30 09:39:41

  在日前召开的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针对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隐患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认真推动,狠抓落实,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打非治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平安畅通县市”“平安农机”等创建活动,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严查严惩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确保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2016年上半年,全省驾驶人员达562万人、机动车保有量达608万辆、公路通车里程达14万公里,与2003年相比,在人、车、路分别增长了4.3倍、5倍和2.5倍的情况下,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从2003年的7659起下降到2015年的3063起,下降60%;死亡人数从2090人下降到1396人,下降33.2%;万车死亡率从22.11%下降到2.56%。

  尽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显示:我省一些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不够科学合理,道路建设与实际需求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公用停车场和停车位严重不足,一些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际效果不好,省城兰州和市州政府所在地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日益严重;全省现有公路整体安全等级仍然偏低,安全设施欠账等问题较多,尤其是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普遍存在;车辆安全标准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载重货车防护装置、安全气囊等安全技术标准还不健全,小型、微型客车安全防护性能不强,发生事故后致死致伤比重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缉查布控系统应用推进较为缓慢,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危险复杂路段视频监控覆盖不全,国省道和农村道路视频监控设备建设不完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部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从业驾驶人聘用管理把关不严、企业动态监控系统无人值守、车辆违规挂靠和转包分包营运、“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交通安全警力保障明显不足,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12年来,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公路通车里程大幅增长,而警力没有同步增加,绝大多数农村道路处于失控漏管状态;部分法律法规条款可操作性不强,对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车辆的,只作出禁止性的原则规定,行业监管责任不明确,对一些车辆驾驶人多次数、高频率违法不接受处理的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强制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改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加快平安畅通县区建设步伐,加强车辆报废点的布建,努力把交通安全隐患降低到最小程度;要进一步增强交通违法行为的联合治理能力,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切实提升执法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机制,认真抓好源头管理,研究建立加强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建设、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科学规划城市路网结构;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宣传深度和广度上狠下功夫,开展全方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提升设施装备水平,各级政府要重视协调解决有关执法部门在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警力与任务不适应的突出矛盾;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能力素质教育,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转变执法理念,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能力和管理水平。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