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思考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1-06 09:53:54

  2016年,是我国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年。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在县级直接选举的基础上,再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逐级间接选举产生市级、省级和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再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国家政权机关。因此,2016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我国政治生活和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一件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大事,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做好2016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笔者建议应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明确各个方面在选举工作中的责任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换届选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作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对换届选举进行全程领导和监督检查,组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人大、纪委、组织、监察、公安、妇联、工会、司法等部门组成。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听取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对提名的代表候选人进行考察审查。三是对选举进行跟踪督查。四是严明换届选举纪律和对违反纪律、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的查处工作。
 
  2.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身份界定、考察审查工作,把好代表“入口关”
 
  要优化代表结构,切实界定好各阶层代表结构比例。要注重代表结构的合理性,按照“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合理分配县乡人大代表名额,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条件要符合法律要求。
 
  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要严格依法进行。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代表身份界定,对代表的身份界定要作出明确规定。对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要高度重视,把好质量关。
 
  3.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及流动人口参选工作
 
  选区划分。选区划分要坚持以下原则:(1)属地原则。(2)人口原则。(3)应选代表限额原则。(4)便于选举的原则。(5)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的原则。
 
  选民登记。(1)选派并培训好登记员,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对选民进行登记。(2)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选民登记,不能错登、漏登、重登。(3)严格遵守登记原则。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登记,必须达到十八周岁的法定年龄才能进行选民登记,经依法登记的选民按选区发布公告,公布选民名单,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关于流动人口参选工作。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法律规定,本人愿意参加当地选民登记和选举的,经确认身份后可参加当地的选举。
 
  4.改进代表候选人公示、介绍及与选民见面工作
 
  代表候选人公示。代表候选人公示除法律规定的公示内容外,要公示候选人的现实表现、简介等内容,除发布公告外,还要采用其他方式,如通过手机短信,书面印发每位选民等,将代表候选人的相关情况向选民进行公示,让每个选民都能全面了解候选人情况。
 
  介绍候选人。一是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团体和选民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二是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和选民介绍个人的基本情况。三是选举委员会和推荐者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四是介绍的内容要全面具体、公正公开,重点介绍代表候选人的简况、政治立场、主要业绩、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等。通过各种形式的介绍,使选民获得充分的信息,提高投票选举的积极性。
 
  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一是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应依法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按选区进行。二是正式候选人公布后,根据选民的要求,选举委员会要及时书面通知代表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的选区与选民见面。三是选区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由选民或选民代表参加的见面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提问。四是代表候选人要务实陈述个人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和当选后的表态,并就选民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
 
  5.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好投票选举,规范流动票箱和委托投票
 
  按照选举法规定,以设立投票站方式为主组织投票选举,在农村地区以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一是要做好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向全体选民发出选举公告,让选民届时参加选举大会。二是组织好选举大会,要严格大会程序,严明大会纪律,依法组织选民有序投票。三是组织好流动投票,流动投票主要是针对老弱病残、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离不开工作岗位的人员,要安排好票箱管理人员,每个流动票箱要有3人负责管理(包括一名监票人、一人发票、一人持箱)。四是严格委托投票。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投票的选民要按照法律规定,在选举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选举委员会提出委托申请,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选区的选民,委托申请经选举委员会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委托。五是严格审核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投票情况,确认投票结果,向选民公布选举结果。
 
  6.进一步严肃换届选举纪律风气,查处贿选等破坏选举行为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把制止不正当选举工作重点立足于防范上,把惩治不正当选举的措施宣传到位,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让选民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识,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抵制选举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二是制定出台换届选举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明换届选举纪律作风。成立不正当选举的处理机构,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发现违法选举案件及时打击。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作用,对换届选举纪律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在每选区确定一名督查员,负责监督换届选举纪律执行情况,坚决杜绝拉票、贿选和破坏选举现象的发生。四是对严重破坏选举的事件,要依法严肃查处,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者邱晶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