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种意识”推进人大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4-22 11:01:38

  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大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这就要求各级人大一定要顺应发展形势,适应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依法推进工作。

  一、强化责任意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人大是重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地方各级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自觉地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紧扣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创新思路举措,主抓工作关键点,依法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责。

  一要积极参与。结合加快发展,转型跨越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中心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主动置身于经济发展第一线,主动参与,积极作为,要努力做推动经济跨越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

  二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督促和支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真正把心思集中在学习研究政策经验上、把精力凝聚在加快发展上、把目标紧盯在精准扶贫和增加人民幸福指数上,努力发挥人大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三要担当责任。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优势和特点,强化发展之责、为民之责和落实之责,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民情民意,集中民智民力,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使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适应。

  二、强化法治意识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把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要强化法律学习。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首要任务来抓。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及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通过聘请专家学者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辅导,举办宪法、依法行政等内容的法制专题讲座,举办人大机关工作研讨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提高人大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履行职责奠定基础。

  二要增强公民法制教育。全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增加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持续性。促使公民学法、知法、守法,切实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法治建设。

  三、强化监督意识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大常委会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监督工作的成效,是群众衡量和评价人大工作质量的一把尺子。

  一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要深入贯彻执行监督法,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的职能。按照尽职不越位、监督不包揽、切实不表面的原则,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要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努力提升人大监督水平。

  二要创新监督方法。监督方式方法的创新,是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途径。要突出重点监督,精选好监督议题。科学选择监督议题是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的基础和着力点,在监督重点选择上,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把监督人和事结合起来,采取视察、评议、工作满意度测评、质询、罢免等强有力的监督手段,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坚持调查研究,掌握深、透、准、实第一手资料,拓宽思路,议深议透提高监督质量。要推动监督向监督与支持并重转变、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柔性监督向刚性监督转变。

  三要突出监督实效。依法监督是前提,监督办理是关键。人大的监督最终要体现在效果的提升上。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一定要坚持交办制度,坚持满意度测评制度,坚持跟踪问效制度,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质量和实效。

  四、强化服务意识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要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摆正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要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开展人大工作,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懈怠、依法履行不缺位,使人大的工作与党委的思路合拍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合力、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合心。要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认真执行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制度,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确保人大工作深入推进,不断向前发展。 

  二要密切同群众的联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为群众办实事。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好职权的重要前提。要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上有新突破,不断增强学习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搞好人大工作的动力,自觉地把学习作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的科学思维和工作的重要方法,同时在制度建设上要有新的创新、作风建设上要有新的改进,确保人大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

  四要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要把增强服务代表意识、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作为做好代表工作的基本要求。要加强同代表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保证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要建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审议、评议活动。 (作者  王治全  系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