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规范性文件要善于借力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5-11 06:47:48

  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建立了机构,完善了机制,强化了措施,加强了审查,为维护法律权威、促进法制统一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

  但理性审视人大常委会四种经常性运用的监督方式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然是一个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固然有体制机制等外因,但也有人大常委会审查力量不够的内因。一些人大常委会特别是基层人大常委会人数少、力量弱,经济、法律、文化、管理等人才匮乏,大都不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审查难以全面、深入,达到目的。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要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审查能力是基础,也是关键。规范性文件涉及方方面面,如果法律素养不够、政策水平不高、专业知识缺乏,那么,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就很难发现问题,担当起审查重任。为了破解审查力量不够这一现实难题,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探索建立人大代表、专家参与审查的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

  人大代表来自各个阶层、各个行业,其中不乏懂政治、懂经济、懂法律等各个方面的优秀人才,由具有法律专业或法律工作及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组成备案审查小组,可以充分有效地发挥专业代表的聪明和智慧,增强备案审查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同时,在外部建立法律专家库。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可以以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由法律专家咨询意见。这样做,既可以弥补人大审查能力不足的短板,整合审查资源,形成审查合力;又能凝聚各方智慧,倾听各方意见,增强审查能力,提高审查质量,维护法制的统一。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权力进行制约的有效手段,是从源头上制止执法偏差、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使命,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如何搞好备案审查工作,发挥好审查监督职能源头把关作用,是摆在各级人大常委会面前的重要课题。无疑,在现行体制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借力审查的做法,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拓宽了思路、开辟了途径,值得推介。卢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