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事务助理”为代表履职助力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5-18 14:38:24

  据报道,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在建立“代表工作室”的基础上,推出“人大代表事务助理”,在各街乡设立1名人大代表事务助理,专门协助区人大代表做好选民意见收集、整理、分类、反馈等服务保障工作。(新华网)
 
  由于我国人大实行的是兼职代表制,不是职业代表制。代表当选后,一般情况下并不脱离原来的生产或者工作单位,其主要的时间和精力仍然用于职业工作。如何摆正代表职务与职业工作的关系,既代表人民参加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又能在各自的工作单位发挥模范作用,对一些代表来说的确是一个难解的方程式。
 
  应当肯定,近年来,绝大多数人大代表立足于本职岗位,勤勉工作,又恪尽职守,为民代言,积极履职,以积极行动和务实作为破解了这一难题。但也毋庸置疑,一些代表仍然心存纠结,在履职为民和本职工作的天平上,难以达到平衡。比如不能及时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意见征求和代表小组活动等,这一方面给常委会的工作带来影响,另一方面也严重有损代表形象。这也是舆论和媒体批评指责的重要方面。
 
  不参加活动、不履行职责,固然有代表不思为、不作为的主观原因,但如果换位思考,或许其中也有一些代表有其不参加的苦衷,“非不想也,是不能也”,毕竟作为兼职的代表,为“稻菽谋”是最基本的生存本能。客观而言,现行制度下,代表履职好坏更多地取决于代表的良知和操守、道义和担当,而非制度性的保障和约束。笔者敬佩那些履职为民、奔走呼号、仗义执言、无私奉献的代表,也无意为那些因客观原因缺会、缺活动的代表鸣冤叫屈,但客观审视、理性分析代表现状,努力寻找问题症结,激活代表活力,破解履职难题,发挥代表作用,才是对代表工作积极负责的应有态度。
 
  无疑,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事务助理”的设立是破解这一难题的一剂良药,是做好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一方良策。一方面,这些助理可以及时将区域重点信息转发给代表,为代表履职提供帮助,拓宽空间;另一方面,他们也可以帮助选民约见代表,实现代表履职的最大公约化,成为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桥梁。
 
  当然,制度再好也终归是制度,其生命力在于是否有效实施。“事务助理”的设立可以说为代表履职打开了一扇窗、架通了一座桥,但是,人大代表要真正履好职,还在于对制度的遵守。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当景仰人大制度、尊重民意、珍惜民权真正镌刻于代表内心之时,那么,恪尽职守、不负使命便会成为一种自觉和坚守。一切助力的制度,只会为代表履职锦上添花,而非约束性推力。卢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