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个环节” 努力提升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8-12 10:42:35

  做好监督工作,提升监督实效,不仅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履职行权的一项基本功,也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硬要求。如何行使好监督职权,努力提升人大监督实效?笔者认为,要重点突出“四个环节”,务求“四个精准”。

  一要突出对监督重点的把握,务求监督议题精准。监督的重点是否突出、议题是否精准,直接关系着人大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可以说,监督重点和议题的确定,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前提条件。所以,在每年年初确定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要点时,我们一定要切实改变待在办公室里想、坐在会议室里议的“想当然”做法,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相关工作机构,走出去、沉下去,到基层一线、到群众中去,全方位、多渠道了解情况,听取呼声,确保确定的监督重点紧贴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紧扣民生热点和社会难点问题。具体工作中,要重点从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地方中心工作、人大代表的建议、群众日常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平时下乡调研了解的实际情况五个方面,全面掌握情况,认真分析研究,逐一归纳梳理,在反复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精准确定,抓好落实。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而言,要围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紧盯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小康的阶段性目标,突出事关群众衣、食、住、行和就学就医等重大关切,准确掌握社会热点,综合梳理把握监督议题,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二要突出调查的深度和广度,务求掌握情况精准。调查研究是搞好监督工作的关键,也是人大工作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基本功。要搞好调查研究,就要切实改变坐在车里转一转、隔着玻璃看一看、进到会议室里听一听、不疼不痒讲一讲的走马观花、隔靴搔痒的形式主义作风,带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真查实看、真讲实谈,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想透、把对策提到位。根据笔者近两年来的人大监督工作实践,不论是开展调研调查、执法检查,还是组织代表视察、工作评议等监督活动,我们要始终杜绝事先打招呼衔接、事先安排准备的做法,坚持“随机抽取定点、全面解剖麻雀”的方法,采取“两到”、“三多”的工作举措,即到基层一线、到群众中去,延伸视角,扩大接触面;多开座谈会、多搞问卷调查、多查业务资料,尽可能地把第一手资料收集掌握得更充分、更全面,确保形成的报告材料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反映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符合实际、全面翔实、精准到位,切实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三要突出会议审议的质量,务求审议结果精准。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反映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那么,要提高审议质量,就要重点开好“两个会议”,着力在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上下功夫、做文章,确保审议结果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精准具体,可操作性强。首先要开好主任会议,认真听取监督活动形成的报告,展开讨论,征求意见,对报告再修改、再完善、再把关,提交常委会会议正式审议。其次要开好常委会会议。召开常委会会议,是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法定形式,是重中之重,也是代议制民主的核心所在。对此,我们要积极进行探索实践,建立和推行重点发言人制度,即,对每一项监督工作,除常委会负责牵头组织领导重点发言外,由参与工委和办公室衔接,根据审议内容,结合组成人员身份,至少再确定4至6名重点发言人,提前将审议的相关材料送给重点发言人阅读,安排其事先准备发言的书面材料或提纲。并要求发言避免一味地评功摆好、歌功颂德,切实做到无论指问题,还是提建议,都要找准症结、切中要害、一针见血、直言不讳,避免泛泛而谈、言不及义,确保作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条条精炼具体、符合实际、精准可行,全面彰显审议质量和水平。

  四要突出抓好跟踪问效,务求整改落实工作精准。对每一项监督活动,通过会议审议,在作出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后,意味着该项监督工作任务才完成了一半,下一半就是抓跟踪问效和整改落实,这也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活动的终极目标。所以,对审议形成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都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时限,并安排相关工作机构,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建立审议事项整改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制定整改满意度测评办法,在每年年底,专题召开常委会会议,逐条听取“一府两院”对年度所有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汇报,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公开测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必要时,也可启用专题询问或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真正做到议必决、决必行、行必果,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努力提升权力机关形象。  (作者  杨万香  系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