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会前代表初任培训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9-23 09:17:44

  随着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了。按照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接下来将分别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认真开好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是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笑虎在全省市县乡换届工作第六次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要求各级人大在会前“要做好代表的初任培训工作”。他指出:“代表法明确规定,人大代表是一种政治职务,肩负着人民群众的厚望与重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次换届后,大体上有70%的是新当选代表,特别是本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后,由于严把代表身份结构,基层一线真正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将会增加。因此,组织好代表初任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就是当务之急。培训重点就是结合近期新修改的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甘肃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好代表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和学习,使代表进一步明确代表的权利与义务,如何行使代表的权利、承担什么样的义务,了解和掌握如何审议‘一府两院’报告,如何提出对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议案建议等。”受罗笑虎上述讲话要求的启示,笔者就人代会前组织进行代表初任培训的目的意义、内容重点、方式方法,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培训目的与意义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行使国家权力和管理国家事务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了使新任的人大代表能够切实肩负起这一重大而光荣的使命和重任,在他们当选之初和开始行权履职之际,很有必要进行人大制度理论和履职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让新一届人大代表了解和掌握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增强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深对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基本法律的学习理解,明确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熟悉和掌握履职的主要途径和方法。这对于坚持、完善并积极践行和落实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新任代表的人大意识、代表意识,保障、支持和规范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发挥作用,推进整个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别是在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前进行代表初任培训,对于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好会议,保证同级党委重大事项决策意图和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推动本行政区民主政治和经济社会发展,搞好换届选举最后一个阶段工作,善始善终地完成整个换届选举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培训内容与重点

  对代表的初任培训,主要进行以下内容:

  一是关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的学习培训,让代表了解掌握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二是关于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三法”条款规定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让代表明确代表的权利义务和履职途径。

  三是关于代表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如何审议人大、“一府两院”报告及各项议案,如何准确行使选举权,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建议的能力。

  四是关于换届纪律的学习教育。通过学习“一片一书一通报”,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这次换届选举的文件要求,切实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重点是“三法”条款规定内容的学习培训和换届选举纪律的学习教育。

  三、培训方式与方法

  在人代会召开之前,可根据本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代表居住、分布及构成特点,采取灵活多样、方便可行、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对代表进行初任培训。可以在会前深入各选区分片进行,也可以利用一天左右时间会前集中培训;可以采取举办学习班的方式,组织代表集中学习,也可以采取讲座式的方式集中讲授培训内容;可以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连任代表和有人大工作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的人大工作者,谈认识、讲体会、传经验,也可以通过观看视频资料或远程教育授课方式进行。 (作者  王文明  系张掖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