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层面做好县乡人大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11-25 14:18:53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必将引领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坚持、完善和发展。特别是习总书记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及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尤其是基层人大工作的加强和完善,提供了难得机遇。
 
  在我国实行的五级政权体制中,县乡两级处于最基层,是推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是推进基层民主、构建法治社会的桥头堡,也处在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位置。因此,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意义非常。而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首先要加强县乡人大的制度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我们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方向没有制度的强有力保障,一切都是妄谈。作为一名基层人大工作者,笔者认为,要实现新时期县乡人大工作的新突破,必须在如何加强制度建设上多下功夫、多做文章。
 
  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加强和完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确保人大常委会准确有效行使法定职权的根本保障。要不断改进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着力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程序,逐步将县本级财政资金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大宗国有资产处置情况、司法机关重大案件审理情况等重大事项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必要时常委会还应作出决议决定,使重大事项的范围界定更加科学合理。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制订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工作的参与热情,健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积极探索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完善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机制,切实改进工作、解决问题。要加强和改进预算监督制度,进一步确立县级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预算监督中的主导地位,扩大预算监督范围,加强预算执行的过程监督,严格预算调整程序,着力推进预算监督工作。要着力规范人事任免制度和程序,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前考法、供职发言、就职宣誓、任后监督等多项工作制度,推动干部任免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
 
  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要完善乡镇人代会会议制度,探索制定合乎法律规定、切合当地实际的会议规范,进一步明确乡镇人代会的议程和日程安排,着力提高会议质量;要按照中央关于乡镇人代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2次的要求,积极开好年中人代会,将乡镇政府在年初人代会上承诺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乡镇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等纳入年中人代会会议程序,进一步丰富会议内容,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要积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人大规范行使监督权和选举任免权,帮助乡镇街道人大制定出台规范流程,促进权力的行使程序不断规范、经验做法不断成熟,确保乡镇街道人大有效行使法定职权。要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形成人员进出有序、年龄结构合理的乡镇街道人大干部队伍。
 
  加强代表工作。要完善代表履职培训机制,切实抓好代表的任前培训、任中培训和专项培训等,着力提升代表素质,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要建立代表知情知政的保障机制,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参加常委会和乡镇街道人大有关活动、为代表征订报纸杂志等制度措施,不断提高代表理论业务素质和行权履职能力,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要建立代表履职的约束机制,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联系选民等方式,不断强化代表履职约束,督促代表履职为民、心系群众。要建立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不断创新督办方式,切实加大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力促进工作开展。
 
  加强自身建设。要着力打造学习型、业务型机关,积极督促完善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充实学习内容,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机关总体效能。要健全服务常委会工作的各项机制,完善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题询问会等会议服务规范和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服务规范,更好地服务常委会履行职责。要扎实推进常委会及机关信息化建设,认真建好人大门户网站,开通代表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人大工作信息,加强与代表、人民群众的双向交流互动,促进人大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要提高各项工作的专业水平,探索成立法律、预算监督等方面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利用“外脑”助推人大相关工作迈上新台阶。(庆城  赵彦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