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要敢于动真碰硬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12-12 08:44:26

  9月23日,浙江省海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以23票赞成表决通过了《关于组织农户刚需建房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并开展调查的决定》。“特定问题调查”这一监督“利剑”在海宁市首次被唤醒,开启该市人大监督工作新篇章。(《人民代表报》2016年9月27日)
 
  笔者要为海宁市人大常委会采取的动真碰硬的刚性监督方式点赞。
 
  众所周知,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七种监督方式。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人大监督普遍存在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对事监督多、对人监督少,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的“三多三少”现象。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并不到位,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更是被束之高阁,处于沉睡状态。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特定问题调查,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调查研究,而是对农民住房需求这一重大问题进行的法律调查,是深化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是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内在要求和监督为民的履职本位表现。
 
  在其位当谋其政,谋其政必尽其责。人大要树立形象、提高权威,就必须落实好、运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权,敢于动真碰硬。动真碰硬彰显的是一种制度自信、蕴含的是一种价值追求、迸发的是一种精神状态、体现的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胆识与气魄、展示的是责任和担当。
 
  动真碰硬需要政治勇气。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监督的底气源于人民托付。人大监督虽不至中流击水、夺关闯隘,但要挺直腰杆、敢于监督。要始终牢记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放到心里,站在人民立场抓监督,群众关心什么就聚焦什么,百姓关注什么就监督什么,对那些漠视法律、影响发展、危害人民的人和事,必须“瞪大眼睛”、喊出声音、作出行动,大胆运用刚性监督措施,该质询的质询、该调查的调查、该罢免的罢免,通过监督推进,把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变为实实在在、公平正义、可触可感的现实生活,以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来检验人大监督“含金量”。
 
  动真碰硬需要政治智慧。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的目的不是唱对台戏,不是找茬,而是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要服从服务于人民利益。人大常委会不仅要敢于监督,还要善于监督,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到位而不越位、决定而不指挥、参与而不包办。抓住事关全局的、根本性的、长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加以解决,促进各项工作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动真碰硬的刚性监督方式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树了榜样、做了表率,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需求高涨,如果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仍是举举手、拍拍掌,那么人大常委会的地位和权威就会慢慢丧失。由此,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更值得我们钦佩和学习。孙轩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