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到部门到人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会召开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9-23 09:03:47

  9月22日上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办法》,明确了常委会各工作部门、机关各处室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同时,表扬了历次会议组织服务保障工作中的优秀人员。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张绪胜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保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重点职责之一,为规范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服务保障工作,提高会议服务质量,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就常委会会议组织服务保障工作制定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办法》。

  会议强调,机关各工作部门、各处室和每一位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常委会会议组织服务保障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严格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将每一次会议的各项组织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到工作部门、处室,责任到人,确保每次会议的各项组织服务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根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办法》,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保障工作在常委会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实行办公厅统一协调,各工作部门和办公厅各处室分工负责。

  办法明确,会议前期的联系协调等综合性事务由办公厅秘书处负责。常委会会议建议议题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后,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负责做好议题调研、检查、论证、专委会审查中的各项服务工作。  

  办法提出,会议期间的综合性服务保障工作,由办公厅秘书处负责。文件服务工作,由办公厅文档处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由办公厅行政保卫处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由办公厅宣传信息处负责。办公厅信访室负责会议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会议期间对各项议题审议、修改、表决的有关服务工作,由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会议期间进行的选举、人事任免、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等投票工作,由代表人事工委负责。办法就以上各项内容进行了具体细化规定。

  办法规定,会议记录、简报编辑和校对工作,按照各部门共同参与、分组负责的原则办理。办法对每次常委会会议承担会议记录、简报编辑和校对工作的人数、处室和责任人、审签人进行了明确。

  办法还对会议后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结束后,召开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工作人员会,就会议组织服务保障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这是办法实施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的第一次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会议。王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