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  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省纪委有关违纪问题的通报精神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11-09 09:14:47

  11月4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省委办公厅关于部分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其教育警示的通报、省纪委关于6起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张绪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大体分为四步:第一,机关各党支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二,在各党支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对全会精神作一次专题辅导;第三,针对学习成效,机关要开展一次学习交流;第四,要将全会提出的精神要求,细化、具体化到我们的工作和日常生活中。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有三条必须把握:首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是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我们推进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迫切要求,也是保持党和国家事业正确发展方向的根本保障。我们必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增强看齐意识。其次,习近平总书记在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新的观点和新的要求,体现了我们党理论和实践的最新成果。大家要深刻领会、认真把握,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学深学透,切实贯彻落实到今后的工作当中。第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用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了下来。这是我们党从具体实践中提炼创新的成果。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同志要认真学习、重点把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行为。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120余人参加会议。薛文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