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源头筑牢农产品安全“防火墙”——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纪实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6-03-23 07:12:08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5年以来,甘肃省景泰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个最大的民生问题,相继采取执法检查、主任会议听取汇报、常委会专题审议等监督手段,督促政府从源头上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积极打造一条从田间“直奔”百姓餐桌的放心农产品之路。
以法为镜 聚焦老百姓“菜篮子”安全
按照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2015年3月20日,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安全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提出了针对性强的执法检查意见,督促县政府抓好落实。
检查组第一站来到了景泰县金牛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兽药销售公司,在位于黄河路的经营门店,检查组详细查看进销货存台账,询问兽药经营情况,并对兽药门店存在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摆放混乱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建立健全购入及销售记录台账,药物归类摆放整齐,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
兽药残留问题是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据销售人员反映,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养殖户由于不懂兽医兽药方面的知识,养殖模式不够合理,造成了兽药使用存在许多问题。比如饲养管理中不能有效地预防疫病的发生,盲目投药就成了当前控制疫病的主要手段。频繁用药、不合理用药导致某些细菌的耐药性增强,耐药菌株增加,动物抵抗力下降,更易感染疫病。还有个别养殖户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往往不按规定使用药物或不按休药期规定停药,从而导致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产生。
据景泰县畜牧局的同志介绍,“县局兽药监督管理人员不足,对药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多,对药品性状及质检知识懂得少。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时,只是检查有无批准文号、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经营违禁药物,兽药的真假难以肉眼鉴别,从而使监督管理工作陷入被动。”
“作为监管部门,要对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规模养殖企业经常性进行拉网式检查,使假劣兽药无市场。要及时督促和指导养殖企业、养殖户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引导养殖者建立用药档案,做到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切实保障动物用药安全,维护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其勇当即提出要求。
在兰石农场蔬菜大棚基地,检查组随机走入一间大棚内,看到一垄垄西红柿苗郁郁葱葱,黄色的花缀满枝茎,有的已经结出拳头大的果实,长势喜人。大家忍不住和种植户攀谈了起来,询问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种植户小王介绍:“我们使用的都是有机肥,不打农药。主要种植西红柿和茄子,销路不错,明年准备扩大规模,保证一年四季都有无公害蔬菜供应。”
县农牧局负责人接过话茬:“为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们从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等环节入手,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农民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标准组织生产,积极推进生产基地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生产加工规范化、产品流通标识化、质量管理制度化和生产经营产业化工作。目前,全县已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或合作社8家、产品22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3个,产地7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29万亩。”
面对检查组提出在加强源头治理的同时,仍不能放松对农贸市场、超市所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抽检工作的要求,县农牧局负责人表示接受,但也面露难色。
检查组成员了解到,当前全县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消费等监管工作涉及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药监等多个部门,监管工作难以到位。因相关法律法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不够明晰和具体,存在分叉、重叠之处,各部门容易交叉管理、重复检查,甚至出现漏管地带。另一方面,监管机制不健全,各职能部门没有形成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或者现有的协调机制没能发挥好作用,容易出现遇到好事都想管,遇到问题都想推的情形。
这一问题随即被检查组成员记录了下来。
随后,检查组一行来到修缮一新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现场察看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景泰县投资43万元维修改建监测站化验室533.61平方米,完成了一条山镇和五佛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配备检测设备44台套;各乡镇均挂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动物卫生监管分所,在4个屠宰场派驻了官方兽医和协检员,对农畜产品生产、收购、运输、销售、仓储等环节不定期监测,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截至2015年上半年,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责任事故。
在检测室,检查组成员对农药检测数据、管理情况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查阅和审核,对新购仪器逐一检查询问性能,就如何做好农产品残留农药、兽药、重金属等的检测工作与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
交谈中,检查组发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虽然按要求开展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但对检测信息、检测结果的科学利用引导不够,大部分市民仍停留在依靠经验选购农产品,对部门发布的检测信息关注不多。
这点也在对群众的随机访问中得到了证实。绝大部分受访者都表示不知道去哪里查询了解蔬菜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仍停留在依靠经验选购农产品,只挑选好看的、新鲜的,对蔬菜农药残留物是否超标,他们并不知情。
检查组对全县近年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同时也直言不讳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监测站通过项目建设,完善了检测配套设施设备,硬件条件已经达标,但检测能力和检测手段难以适应工作需要,还没有国家认证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样品需送省市有关部门检测,时间长、费用高。”
“每个乡镇2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需要切实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乡镇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人员,流动性大,基础薄弱,生产基地也没有安全监督员,不能层层把控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农产品很容易流入市场,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和财产带来损失。”
在执法检查活动结束时,景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永泰提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县在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需要加快构建生产主体自律、政府部门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稳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集体“会诊” 查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漏洞
通过随机检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执法检查组收集到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并研究起草了执法检查报告,分别经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审阅把关后,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县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付出了心血,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安全监管漏洞仍然存在,必须加大措施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做到管得到让监管回归服务、管得住让执法有威力、管得巧让农产品生态化。”
“我县的农产品检验检测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需检测的农产品种类多,再加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标准化推行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
2015年5月28日,景泰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列席会议,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集体“会诊”。与会人员你一言我一语,最终形成了一致的审议意见。
加强法规宣传,普及农产品安全知识。一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宣传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二要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农产品安全责任感。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更要自觉学法,做到知法、懂法,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要抓好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突出源头治理,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二要细化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重视乡镇监管机制建设,加强信息交流和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切实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三要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快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和特色农业,扶持和培育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帮助企业进行认证申报,不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四要强化检验检测管理,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全方位质量监控,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快追溯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经营者在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整体素质。一要对农业执法人员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水平和履行责任的能力。二要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办法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还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地引进专门人才,充实到基层,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加大经费投入,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县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时将执法经费和必要的检验检测经费按法律法规要求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予以增加,充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不断增强保障农产品安全的能力。
齐抓共管 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
监督贵在落实。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办理后,为让广大消费者能够真正吃上放心农产品,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密切跟踪监督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督促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落实方案,加大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监督工作取得了实效。
景泰县政府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实施农业产业项目11个,总投资13.26亿元,完成投资8.04亿元。通过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有效推动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农业生产、加工、储藏、流通、消费等各环节有机结合,带动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产业综合效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景泰县农业生产技术规程》《景泰县养殖业技术规范》等,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小区)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台账、生产记录、免疫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实施了对种植户、养殖户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监管。
景泰县农牧系统进一步加强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指导制度,组织全县439名农业技术人员深入企业、农户、田间进行宣传指导,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营造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为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2015年6月25日,县农牧局在景泰县五佛乡泰和村举行了以“建立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为主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监管措施,现场发放了农产品安全知识问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问答、“三品一标”、如何正确选择农药等科普宣传资料500余份,并由相关专业人员,为200多位群众进行了现场答疑。
景泰县农牧局还采取例行抽检、重点抽检、专项抽检三结合的方式,分别对农产品生产、收购、运输、销售、仓储等环节不定期监测,坚持抽取本地样本原则,2015年上半年对全县范围内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直销店、公园(广场)早市等75个批次、1092个样品累计检测1536样次,平均合格率99.8%。发现1例超标样品,及时出具了农产品检测结果通知单告知农户延迟销售,并进行了定期跟踪监督检测。
景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创新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构建乡镇、监管辖区、责任区域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格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行政监督网、执法督查网和日常巡查网,落实“网格化”监管“四定”(定格、定员、定责、定标)工作,将监管对象落实到每一位监管人员,确保实现监管各环节无缝对接、全域覆盖。同时,还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推广应用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食品生产经营者凡没有提供和索取电子一票通的食品,一律不允许销售,有力扼制问题食品流入市场,有效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确保食品生产流通、食用农产品、餐饮服务全链条可追溯管理。
为有效规范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秩序,景泰县畜牧兽医局集中开展了兽药饲料打假宣传及假劣兽药饲料销毁活动,集中销毁了2013年以来查获的7000多盒(袋、瓶)假劣兽药和1000多公斤假劣饲料,对维护兽药饲料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对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持之以恒的持续调研监督,景泰县人大常委会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擂响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战鼓,真正筑牢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基石”。
2015年11月18日,在景泰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县政府关于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列席会议的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动员起社会力量,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监督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高勇 卢昌荣 田野
以法为镜 聚焦老百姓“菜篮子”安全
按照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2015年3月20日,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安全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提出了针对性强的执法检查意见,督促县政府抓好落实。
检查组第一站来到了景泰县金牛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兽药销售公司,在位于黄河路的经营门店,检查组详细查看进销货存台账,询问兽药经营情况,并对兽药门店存在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摆放混乱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建立健全购入及销售记录台账,药物归类摆放整齐,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
兽药残留问题是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据销售人员反映,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养殖户由于不懂兽医兽药方面的知识,养殖模式不够合理,造成了兽药使用存在许多问题。比如饲养管理中不能有效地预防疫病的发生,盲目投药就成了当前控制疫病的主要手段。频繁用药、不合理用药导致某些细菌的耐药性增强,耐药菌株增加,动物抵抗力下降,更易感染疫病。还有个别养殖户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往往不按规定使用药物或不按休药期规定停药,从而导致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产生。
据景泰县畜牧局的同志介绍,“县局兽药监督管理人员不足,对药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多,对药品性状及质检知识懂得少。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时,只是检查有无批准文号、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经营违禁药物,兽药的真假难以肉眼鉴别,从而使监督管理工作陷入被动。”
“作为监管部门,要对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规模养殖企业经常性进行拉网式检查,使假劣兽药无市场。要及时督促和指导养殖企业、养殖户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引导养殖者建立用药档案,做到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切实保障动物用药安全,维护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其勇当即提出要求。
在兰石农场蔬菜大棚基地,检查组随机走入一间大棚内,看到一垄垄西红柿苗郁郁葱葱,黄色的花缀满枝茎,有的已经结出拳头大的果实,长势喜人。大家忍不住和种植户攀谈了起来,询问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种植户小王介绍:“我们使用的都是有机肥,不打农药。主要种植西红柿和茄子,销路不错,明年准备扩大规模,保证一年四季都有无公害蔬菜供应。”
县农牧局负责人接过话茬:“为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们从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等环节入手,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农民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标准组织生产,积极推进生产基地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生产加工规范化、产品流通标识化、质量管理制度化和生产经营产业化工作。目前,全县已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或合作社8家、产品22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3个,产地7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29万亩。”
面对检查组提出在加强源头治理的同时,仍不能放松对农贸市场、超市所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抽检工作的要求,县农牧局负责人表示接受,但也面露难色。
检查组成员了解到,当前全县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消费等监管工作涉及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药监等多个部门,监管工作难以到位。因相关法律法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不够明晰和具体,存在分叉、重叠之处,各部门容易交叉管理、重复检查,甚至出现漏管地带。另一方面,监管机制不健全,各职能部门没有形成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或者现有的协调机制没能发挥好作用,容易出现遇到好事都想管,遇到问题都想推的情形。
这一问题随即被检查组成员记录了下来。
随后,检查组一行来到修缮一新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现场察看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景泰县投资43万元维修改建监测站化验室533.61平方米,完成了一条山镇和五佛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配备检测设备44台套;各乡镇均挂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动物卫生监管分所,在4个屠宰场派驻了官方兽医和协检员,对农畜产品生产、收购、运输、销售、仓储等环节不定期监测,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截至2015年上半年,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责任事故。
在检测室,检查组成员对农药检测数据、管理情况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查阅和审核,对新购仪器逐一检查询问性能,就如何做好农产品残留农药、兽药、重金属等的检测工作与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
交谈中,检查组发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虽然按要求开展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但对检测信息、检测结果的科学利用引导不够,大部分市民仍停留在依靠经验选购农产品,对部门发布的检测信息关注不多。
这点也在对群众的随机访问中得到了证实。绝大部分受访者都表示不知道去哪里查询了解蔬菜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仍停留在依靠经验选购农产品,只挑选好看的、新鲜的,对蔬菜农药残留物是否超标,他们并不知情。
检查组对全县近年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同时也直言不讳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监测站通过项目建设,完善了检测配套设施设备,硬件条件已经达标,但检测能力和检测手段难以适应工作需要,还没有国家认证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样品需送省市有关部门检测,时间长、费用高。”
“每个乡镇2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需要切实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乡镇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人员,流动性大,基础薄弱,生产基地也没有安全监督员,不能层层把控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农产品很容易流入市场,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和财产带来损失。”
在执法检查活动结束时,景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永泰提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县在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需要加快构建生产主体自律、政府部门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稳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集体“会诊” 查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漏洞
通过随机检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执法检查组收集到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并研究起草了执法检查报告,分别经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审阅把关后,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县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付出了心血,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安全监管漏洞仍然存在,必须加大措施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做到管得到让监管回归服务、管得住让执法有威力、管得巧让农产品生态化。”
“我县的农产品检验检测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需检测的农产品种类多,再加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标准化推行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
2015年5月28日,景泰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列席会议,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集体“会诊”。与会人员你一言我一语,最终形成了一致的审议意见。
加强法规宣传,普及农产品安全知识。一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宣传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二要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农产品安全责任感。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更要自觉学法,做到知法、懂法,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要抓好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突出源头治理,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二要细化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重视乡镇监管机制建设,加强信息交流和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切实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三要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快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和特色农业,扶持和培育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帮助企业进行认证申报,不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四要强化检验检测管理,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全方位质量监控,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快追溯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经营者在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整体素质。一要对农业执法人员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水平和履行责任的能力。二要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办法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还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地引进专门人才,充实到基层,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加大经费投入,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县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时将执法经费和必要的检验检测经费按法律法规要求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予以增加,充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不断增强保障农产品安全的能力。
齐抓共管 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
监督贵在落实。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办理后,为让广大消费者能够真正吃上放心农产品,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密切跟踪监督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督促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落实方案,加大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监督工作取得了实效。
景泰县政府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实施农业产业项目11个,总投资13.26亿元,完成投资8.04亿元。通过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有效推动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农业生产、加工、储藏、流通、消费等各环节有机结合,带动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产业综合效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景泰县农业生产技术规程》《景泰县养殖业技术规范》等,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小区)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台账、生产记录、免疫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实施了对种植户、养殖户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监管。
景泰县农牧系统进一步加强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指导制度,组织全县439名农业技术人员深入企业、农户、田间进行宣传指导,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营造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为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2015年6月25日,县农牧局在景泰县五佛乡泰和村举行了以“建立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为主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监管措施,现场发放了农产品安全知识问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问答、“三品一标”、如何正确选择农药等科普宣传资料500余份,并由相关专业人员,为200多位群众进行了现场答疑。
景泰县农牧局还采取例行抽检、重点抽检、专项抽检三结合的方式,分别对农产品生产、收购、运输、销售、仓储等环节不定期监测,坚持抽取本地样本原则,2015年上半年对全县范围内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直销店、公园(广场)早市等75个批次、1092个样品累计检测1536样次,平均合格率99.8%。发现1例超标样品,及时出具了农产品检测结果通知单告知农户延迟销售,并进行了定期跟踪监督检测。
景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创新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构建乡镇、监管辖区、责任区域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格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行政监督网、执法督查网和日常巡查网,落实“网格化”监管“四定”(定格、定员、定责、定标)工作,将监管对象落实到每一位监管人员,确保实现监管各环节无缝对接、全域覆盖。同时,还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推广应用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食品生产经营者凡没有提供和索取电子一票通的食品,一律不允许销售,有力扼制问题食品流入市场,有效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确保食品生产流通、食用农产品、餐饮服务全链条可追溯管理。
为有效规范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秩序,景泰县畜牧兽医局集中开展了兽药饲料打假宣传及假劣兽药饲料销毁活动,集中销毁了2013年以来查获的7000多盒(袋、瓶)假劣兽药和1000多公斤假劣饲料,对维护兽药饲料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对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持之以恒的持续调研监督,景泰县人大常委会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擂响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战鼓,真正筑牢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基石”。
2015年11月18日,在景泰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县政府关于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列席会议的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动员起社会力量,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监督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高勇 卢昌荣 田野